與子女相處的方式, 有幾種是絕對錯誤的, 任何母親都應當避免。
1.危害性最大的莫過於溺愛。 這種溺愛就表現在對子女的一味遷就, 毫無原則的退讓。
更有甚者, 在孩子成年之後, 依然是一味遷就, 甚至孩子犯了罪, 也千方百計地去鬧、去吵、去干擾司法機關的正常審判工作。 我們有時還會看到, 一些母親到子女的工作單位去吵鬧, 原因很簡單, 因為她們子女在這個單位工作不如意、不順心, 或是與同事有些小矛盾、小糾紛。
2.對孩子的要求苛刻、過分。 這種做法只會造成孩子同自己的疏遠。 比如, 不管孩子的天賦如何、愛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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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子女面前, 不尊重長輩。 一個做母親的女性, 在自己的子女面前, 同長輩(父母、公婆或其他年長的人)爭吵, 甚至惡語相加, 有時拳腳相加, 這種示範, 實際就是將來子女不尊重你的樣板。
4.在子女面前, 不要與丈夫爭吵打架。 這會使得家庭始終不和睦。 更不要背著丈夫, 同子女講丈夫的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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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 無論在吃、穿、用等諸方面都是這樣。 從小就養成了孩子的一種壞習慣, 似乎父母能夠擔負一切, 尤其是對母親, 通過哭鬧、發脾氣、不吃飯, 等等威脅手段便能輕易達到不合理的要求。 這就使子女在一種畸型的方式下長大, 他們不懂得父母所得乃是勞動成果, 現代社會中, 每一個人都必須勞動, 而不勞動者不得食。
凡溺愛孩子者, 根本不考慮孩子的現實狀況, 自己冷了, 便要孩多穿衣;從小就養成了孩子偏食的習慣, 袒護孩子的弱點、缺點和錯誤;這樣的孩子飯來張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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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子女面前, 講別人的壞話, 把單位中、鄰居中、親戚中, 凡是自己認為不滿意的人的壞話, 講給自己的子女聽。 這樣做的結果, 勢必是把矛盾擴大了, 而且把子女也牽扯到這些是非之中去。
6.不正當地干預成年子女的婚姻和戀愛。 這種事情, 尤其發生在母親對女兒的身上。 愛與不愛, 是以個人的意志出發的, 強加在女兒頭上的婚姻, 只會釀成將來的家庭悲劇。
7.對待子女不一視同仁, 對某一個偏愛, 而對某一個卻是嚴之又嚴。 這一點對於做了繼母的女性, 尤為突出。 事實上, 在多子女的家庭中, 母親的偏愛, 往往造成兄弟姐妹的不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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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懂得維護做母親的權利, 對於子女一味忍讓、遷就, 成為附庸, 失去了獨立性。
9.不分場合地向自己的子女發脾氣, 以發洩自己心中的不滿。
這9條, 都有損于母親的形象, 而不利於母親與子女間的感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