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是人腦中保存和回憶經驗和概念的認識活動, 它是以識記、保持、再認和重現的方式對經驗的反映。 比如, 要讓小學生認識“魚“字, 通過乓複讀音, 看字形, 練習書寫和理解字義, 在頭腦中留下了”魚”字的映象, 這就是對“魚”字的識記和保持的過程。 以後, 如果看到寫有”魚”, 字的卡片, 便能認出它, 並能欺寫出這個字, 這就是再認和重現。 識記和保持是”記”的過程, 是外在資訊在大腦中貯存、編碼的過程, 而再認和重現是”憶”的過程, 是在頭腦中提取資訊的過程。 沒有”記”就沒有”憶”, ”記”是“憶”的前提, 而”憶”是”記”, 的結果和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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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需要明確指出的是, 記憶的過程是一個能動的、複雜的認識過程, 而不是象容器一樣的俏極被動的儲存知識:它是對識記材料積極進行加工, 使之系統化、概括化的過程, 而不是機械的重複過程。 以現代資訊加工的觀點來分析, 記憶過程是一個從資訊的輸入(接受資訊)—編碼、貯存(整理強化)—提取資訊(追憶回新)的過程。 孩子們同時觀察一組圖畫, 由於每個人知識經驗、智力水準的不同, 他們每個人所表述的內容也不同。
重畫的圖形經過孩子頭腦的加工而發生了不同變化, 有的把圖形顛倒了, 有的歪曲了, 有的把某些細節加以補充, 等等。 如果把智力發展正常的孩子與智力發展較差的孩子分別編成兩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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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說明, 記憶率的高低與學生主觀情神狀態、原有知識經驗及智力發展水準有關。 所謂記憶好的孩子, 不是指那些試圖把所有東西不加整理地全部背下來或“過月成誦”的孩子, 而是指那些會用腦子, 能對知識進行歸納、整理, 使之條理化的孩子, 在他們的頭腦中知識的儲存是結構化的,所以易於恢復和提取, 即使是暫時被遺忘的概念, 也能回憶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