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付大一點的孩子, 可以採取定協定的方式, 在協定裡孩子有權決定在做到了某一條時, 可以獲得何種特別的獎品, 讓孩子們有一定的決定權, 感受到契約對他有好處。 協議的執行與否對他有著直接的利害關係, 於是, 每個人都會贏。 例如:有一個孩子同意每餐飯後自覺清理桌子, 這樣幹一周, 他就可以和他的朋友們一起烤家常的小甜餅了。 契約還有助於消除爭端, 因為雙方都同意契約中的條件, 只是有一點必須保證獎勵條件只能在執行了條約之後才實行, 而不是在這之前。 不要一聽到抱怨就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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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告訴所有的家庭, 所有的父母, 如果你和孩子沒有定協議, 說明你教育孩子就不成熟, 所有的家庭必須和孩子有一個協議。 比如:孩子是不是做家務、孩子怎麼玩遊戲、孩子怎麼學習、孩子星期六星期天怎麼安排、孩子的電腦怎麼安排、孩子的朋友怎麼安排、孩子的錢怎麼安排等。 所有的這些必須有協議。 協議就相當於一個國家或者一個地方政府的法律, 如果沒有法律法規, 大家就沒有一個共同遵守的條件。 許多家長總是用語言來教育子女:這不准動、那個不准動;這個你應該做、那個你應該做, 但是孩子每次都不知道哪個該做, 哪個不該做, 心中沒數。 而定了協議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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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教育專家都會提到, 教育子女主要是教育習慣, 一個良好習慣的形成對孩子是受用無窮的。 那麼怎麼才能養成一個良好習慣呢?就是一定要定協議。 比如, 今天說“先寫作業呀”, 過兩天又說“今天奶奶或者姥姥來了, 你就先跟姥姥奶奶說話, 說完話再去寫作業也可以”, 這樣就會很混亂。 有的人一輩子可能就沒有養成習慣, 一生就覺得很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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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父母就覺得怎麼教育子女這麼費事, 怎麼這麼多問題呢?因為每天碰到的問題你都是臨時處理, 你就覺得事情很多。 如果和孩子定了協議之後, 可能你和孩子之間60%的問題都解決了, 剩下的40%才需要臨時考慮。 因此告訴大家, 凡是那些沒有和孩子定契約的家庭, 都是在教育子女上有欠缺, 可能會比較勞累, 比較辛苦;不守信用, 言而無信等這些問題可能都會出來。 所以說, 教育子女一定要定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