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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孩子時家長不宜護短

護孩子短

有的家長在教育孩子時喜歡“護短”。 孩子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 家長總認為孩子不懂事, 大了自然就變好了。

11歲的小建是某小學五年級學生。 由於家長的嬌慣, 小建一向不遵守學校的規章紀律, 對老師和同學也缺少尊重。 他上課愛纏著同學講小話, 課間經常和同學發生摩擦, 受到老師批評時, 也是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

一日班上測驗, 新來的實習老師監考。 當這位老師提醒學生注意考試秩序時, 小建竟指著老師對同學說:“考試秩序誰不知道啊, 老師像個白癡!”

老師嚴厲批評小建後, 將其家長請到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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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沒等老師反映完孩子的情況, 家長便不耐煩地說:“我伢說他沒做錯事, 肯定是老師對孩子有看法才這麼說。 ”甚至責怪老師不該批評孩子。

有的家長總認為自己的孩子完美無缺, 和老師溝通時, 總是站在孩子的立場為其辯護, 卻不正視孩子的毛病和缺點。

成功的家長往往是既善於發現孩子身上的閃光點, 又能正視其缺點, 而不會對孩子無原則地溺愛。 作為孩子的第一任“老師”, 家長應該做“尊師重教”的表率, 如果家長對老師都不尊重, 孩子又怎會尊重老師呢?

幾位家長帶著孩子在一家幼稚園裡玩耍。 其中有兩個四歲的小女孩兒在滑梯上嬉鬧, 可能因為在玩鬧中發生了碰撞, 一個小女孩兒打了另一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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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小女孩兒就還手也打了一下, 幾個回合下來, 其中一個就哭了。 這時, 孩子的哭聲引來了在不遠處的家長, 她氣衝衝地問女兒是誰打哭她的。 被打哭的小女孩兒見有老媽撐腰, 立刻停止了哭鬧, 指了指把她弄哭的小女孩兒。

令人吃驚的是, 這位家長氣衝衝上去就給了打人的小女孩兒兩個嘴巴, 小女孩兒的臉頓時紅腫起來, 很快“哇”的一聲大哭起來。 這時小女孩兒的爺爺也跑了過來, 見孫女被對方家長打了, 氣不打一處來, 就和對方家長爭吵起來。 對方家長起先還不肯承認打孩子的事, 後來又改口說:“打了又怎麼樣?打了又怎麼樣?”

本來小孩兒在一起打鬧很正常, 但不能因此就遷怒於別人家的孩子, 大人更不應該動手就打才四歲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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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護短太出格了。 要改變孩子, 家長首先必須承認孩子身上的問題, 並從中去發掘孩子存在問題的根源, 只有這樣才能對症下藥, 一味地護短只會令孩子的問題越積越多。

有一個民間傳說:古時候有個小孩兒非常頑皮。 一次爬上大樹玩耍, 一時內急, 來不及下樹方便, 就站在樹上撒尿。 正巧一個大善人路過被尿了一身, 抬頭一看是個小孩兒, 又怕嚇著小孩兒, 就招手把他叫下來, 給他精美的食物吃, 還誇他勇敢。

小孩兒得到鼓勵, 以後常爬上大樹向過往的行人撒尿玩耍。 受害人有謾駡的, 有找家長論理的, 其家長卻說小孩子不懂事等等, 一味袒護孩子。 由此小孩子更加肆無忌憚, 專門故意搞惡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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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 一個大惡人路過, 也被尿了一身。 他一聲不吭, 招手示意小孩兒下來。 小孩兒以為又有好吃的, 就從樹上下來了, 走到對方面前。 誰知大惡人竟伸手拔出刀, 一刀就把小孩兒砍死了。 孩子的家長哭天喊地, 後悔沒好好教育孩子, 落得如此結果。

這雖然只是一個傳說, 卻說明瞭家教的重要性。 一個孩子的成長離不開良好的家庭教育, 父母首先要教育孩子懂禮貌、懂規矩, 不能只是護短。 而日常生活中卻經常看到只護短不教育的家長, 這不能不讓人擔心!

古人說“慈母有敗子, 嚴家無悍虜”。 是說父母對孩子嬌慣溺愛、袒護姑息, 就會養成敗家之子;而家法比較嚴格的家庭裡, 就不會出現不服管教的孩子。 梁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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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騎大將軍王僧辯的母親魏夫人, “性甚嚴正”, 從兒子小時候就管教得特別嚴格, 毫不嬌慣溺愛。 以致兒子王僧辯“為三千人將, 年逾四十”的時候, 其母魏夫人只要看到他在執行公務中有過錯, 感到稍不如意, 還會罵他。 因此, 王僧辯“能成其勳業”, 很有作為, 受到人們的稱讚。

常言說, 寸有所長, 尺有所短。 人無完人, 金無足赤。 孩子有優點、長處, 也有缺點、短處。 缺點和短處克服了, 本身就是一種進步, 也有利於發揚優點和長處。 如果對缺點和短處漠然置之, 不管不教, 就等於默許。 這樣, 優點和長處也保持不住。 假如家長有意替孩子掩飾缺點和短處, 孩子就會以非為是, 有恃無恐, 弄不好將來就會釀成大錯。 即俗話說:“小洞不補, 大洞吃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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