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愛護孩子的自尊心, 對孩子就要以肯定、鼓勵為主。 幼小兒童的自我評價往往依賴於他人對自己的評價, 往往是他人贊許的程度決定了孩子自尊的程度, 特別是當眾的讚揚可以使孩子體驗到被尊重的喜悅和自豪, 從而促使他更加的努力。
如果大人不能正確地認識孩子, 否定孩子, 就容易引起孩子的消極情緒和壓抑心理。 所以, 在孩子做得對, 做得好的時候, 大人要及時進行表揚和獎勵, 即使孩子有缺點和錯誤時, 家長也不要一味地責駡, 而應採取適當的方式向孩子指出。 例如在指出孩子的錯誤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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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歲的孩子正是處於半成熟半腳朧的狀態, 如果損傷他的面子, 孩子往往會產生一種比大人還要難以忍受的“羞恥感、有時家長或老師一兩句不經意的話, 會給孩子的心理帶來極大的傷害。 有一位作家曾回憶起他小時候的一件事:在他4歲的時候, 有一次父親帶他去遊樂園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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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護孩子的自尊心要從日常小事做起。 有時孩子們的思維方式還不成熟, 孩子們總是懷著善良的動機去做事, 渴望得到大人的讚揚, 以求得心理的滿足。 但是, 他們生理心理發育還不成熟, 考慮事情欠周到, 常常把好事做成了壞事, 這也是很自然的。 例如一個上幼稚園的小女孩, 聽阿姨講了要節約用水, 提高水的重複利用率, 回家看到媽媽洗了碗的水還很乾淨, 便在飯鍋裡洗起了腳。 對於類似的孩子們做的那些動機好、效果壞的鑫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