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 父母常常會對孩子提出一定的要求, 如起床、穿衣、吃飯、上幼稚園、收拾房間等等, 希望通過實現這些日常的要求來培養孩子的生活能力, 培養他們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品德。 然而, 這些看似簡單的事情卻往往由於孩子拒絕配合而變得複雜起來。 有的家長為了得到孩子的配合, 會採取各種方式, 如哄、勸、誘導, 甚至命令、威脅、賄賂、懲罰等。 但這些方式往往效果並不理想。
那麼, 父母應該怎麼做才比較妥當呢?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首先, 父母對孩子的行為不要消極否定, 隨意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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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 當孩子把玩具灑落一地也不去收拾時, 有的父母就會說:“瞧, 你把這兒弄得這麼亂, 我真不明白當初我幹嘛要給你買這麼多玩具!”當孩子為了看動畫片而不理會母親要他倒垃圾的要求時, 母親也會說:“你沒聽到我跟你說話嗎?真不聽話!”正是在這種不經意中, 父母把對孩子的不滿通過他們自己的言語明確地表達了出來, 而經常受到父母否定的孩子往往會拒絕聽從父母的任何要求。
第二, 父母對孩子所提的要求要具體明確, 不要含糊、籠統。
幼兒的思維具有具體形象的特點, 因此父母在對孩子提要求時, 必須注意要求的具體明確性, 要便於孩子理解。 那些籠統抽象的要求會使孩子不能正確地理解父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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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父母要經常給孩子以鼓勵。
幼兒由於其能力所限, 還不能對自己的行為作出恰當的自我評價, 而成人的評價對兒童的自我評價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凡是成人所肯定、認可的行為, 他們都認為是正確的, 反之則是錯誤的。 因此, 父母要經常對孩子的積極行為給予表揚和鼓勵, 從而強化其行為動機。 此外, 表揚所帶來的積極、愉快的情感體驗也會使孩子自覺地聽從父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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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給孩子選擇的機會。
父母在對孩子提要求的同時, 可適當地給孩子選擇的機會。 因為選擇是權利的體現, 這能使孩子在無壓力的情況下自覺地服從要求。 一旦孩子做出自己的選擇, 那麼他就會有意識地控制自己的行為以達到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