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行為,
孩子需要一個明確的界限。
當他們知道允許的行為的邊界時,
他們會覺得更安全。
我們把孩子的行為分成三個不同的領域:
第一個領域包括我們希望並且認可的行為,
在這個領域,
我們會很欣然、很和藹地說“好”。
第二個領域包括不認可但是因為某些特別的原因可以忍受的行為。
這樣的原因可能包括:
1,
初學者的容許失誤。
一個有初學者執照的駕駛員,
當他向左拐彎卻亮了右邊的轉向燈時,
不會收到傳票。
這樣的錯誤是可以忍受的,
因為可以預計將來會有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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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困難時刻的容許失誤。 在特別緊張的情況下——事故、疾病、搬家、和朋友分離、死亡, 或者家庭離異等——需要另外的變通。 我們允許是因為我們理解困難時刻需要新的調整。 我們不會假裝喜歡這種行為, 事實上, 我們的態度要表明我們容忍這種行為只是因為特殊的環境。
第三個領域包括無論如何都不能容忍、必須制止的行為, 包括危害到家庭興旺和幸福的行為, 或者影響到家庭成員身體健康和家庭經濟利益的行為。 還包括被法律、道德, 或者社會接受度所禁止的行為。 禁止第三個領域內的行為和允許第一個領域內的行為一樣重要。
一位父親允許女兒深夜外出, 這個女兒會認為她的父親沒有正確的標準;另一對父母沒有制止兒子朋友的胡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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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在處理不被社會接受的欲望時, 真的很困難。 父母必須幫助孩子努力克服這種欲望。 父母可以作出限制來給孩子提供幫助。 除了制止危險的行為, 限制同時傳達給孩子一個無言的資訊:你無需太害怕你的欲望, 我不會讓你走得太遠, 你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