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孩子, 我不希望以賞罰模糊了事件本身的意義, 而是期望在每一次的生活經驗裡, 帶孩子看到事件的本質, 仔細地體會自己內心的細微變動與感受, 不管做或不做, 最大的依據是自己的自由意志, 而不是依賴外在薄弱的、可變性強的利益或威嚇因素。
回到事件本身:姐姐為什麼罵你
某一天晚上, 我在客廳聽見芽在書房吼蝴蝶, 我在芽斷斷續續的怒駡聲中, 拼湊出了事情的原委:蝴蝶把芽的水晶項鍊搞丟了。
項鍊是芽同學的媽媽在她生日時親手串成送她的, 芽很珍惜, 當初蝴蝶要借時, 芽便一再叮囑小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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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不見蝴蝶的回應, 大概是定定地站著讓芽數落吧。
幾分鐘之後, 蝴蝶悄悄來到客廳, 挨近我身旁……
“怎麼啦?”我問。
我一問, 蝴蝶馬上哇地一聲哭起來, 邊哭邊說:“姐姐一直罵我……”一副很委屈的模樣。 顯然, 這時候她只在意芽罵她這件事, 至於是不是該罵、為什麼被罵, 好像都已經顧不上了。
這便是“處罰”的效果。 因為意識到自己被質疑、被攻擊, 本能的反應便是使盡全部的力氣防衛, 反而沒把心思放在發生的事件上, 在各種旁枝末節的干擾中, 孩子根本分不清自己究竟面對的是什麼。
我試著把蝴蝶的心思拉回問題的癥結上:“姐姐為什麼一直罵你?”
當她終於講出“我把她的項鍊弄丟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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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她拿出書包, 把裡面的東西一股腦兒全倒出來, 一件一件地撿拾, 努力尋找芽的項鍊, 可惜沒找到。 她又陸續找了幾個可能的地點, 依然徒勞無功。 最後, 她決定去跟芽道歉:“姐姐, 對不起, 我把你的項鍊弄丟了。 我明天再去學校仔細找找看, 說不定落在學校了。 ”
蝴蝶一認錯, 芽也就心軟了, 不好再罵她, 只從牙縫中勉強擠出一句話:“下次小心一點!”
幫忙解決狀況:現在不可以出浴缸
另一個令我印象深刻的事件是, 有一次芽和蝴蝶在浴室泡澡, 我偶然經過, 聽到芽急急地對蝴蝶說:“叫媽媽, 叫媽媽, 不要讓爸爸知道。 ”
我推開門一看, 原來她們打破了玻璃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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芽和蝴蝶連聲應好, 並跟我道歉, 同時不忘自我消遣:“下次泡澡不要再用玻璃杯倒水進來了, 萬一打破時被爸爸發現就慘了!”
我笑笑:“有多慘?”
蝴蝶學起先生叨念的口吻:“爸爸就會說, ‘泡澡幹嘛還倒水進來?要喝水不會泡完再出去喝嗎?幹嘛用玻璃杯?打破了吧?等一下紮到就要去醫院……’”
所以, 她們的結論是:闖禍時最好不要讓爸爸知道。
我努力讓芽和蝴蝶見到另一種應對失誤的態度。 和爸爸不一樣, 當她們做錯事、闖禍時, 不管我多傷心、多生氣、多擔憂, 我終究還是會陪著她們一起解決。 我明白地讓她們看到我的態度, 而不是把心疼、關心包裹在斥責、懊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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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如果可以一勞永逸地令孩子不再犯過錯, 我也會願意使用, 事實上是不可能。 處罰、奚落和責駡, 只會讓孩子在面對過錯時推諉、畏縮, 遠遠地逃離父母提供的解決之道。
自我肯定就是獎賞:你滿意嗎
不處罰, 那麼, 獎賞總該沒問題吧?我們總是說要正面鼓勵孩子, 獎賞足以激發孩子的表現動機, 不是嗎?
芽跟我說, 同學家人以考100分可以領到獎金作為鼓勵。 當同學問她“你考100分可以領到多少錢”時, 芽的答覆是:“沒錢領!100分就100分, 為什麼要領錢?我媽媽平常有固定給我零用錢啦。 ”
芽考完試後, 我總是問她:“你滿意嗎?這個分數是不是你最努力的成果了?”如果她說是, 不管是不是100分, 我都開心地恭喜她;如果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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芽上學期最後一科的考試日期恰逢我生日, 我在她的小日記上, 看到她寫著要考個好成績作為生日禮物送我。 可能是為了這個理由, 芽面對那次考試格外用心, 整整一星期, 我每天下班回家都見她獨自在書房溫習功課。
臨睡前聊天時, 我跟蝴蝶聊起這事, 說:“姐姐要把她的成績拿來當生日禮物送我, 所以她很認真地準備, 我好感動。 ”
蝴蝶回我:“把書念好本來就是她應該做的事, 你幹嘛感動?”
“是呀, 雖然你們把事情做好是應該的, 我還是很感動你們知道要這麼做, 而且努力嘗試了。 ”
看吧, 不需要額外的獎賞, 最好的鼓勵就是一個溫暖的擁抱、一句“我知道你很努力了”, 它能激起孩子為了成就自己、為了令自己愛的人開心而努力。
它能激起孩子為了成就自己、為了令自己愛的人開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