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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者應該放正自己對幼兒的態度

已有的研究表明, 父母或者教師(以下統為教育者)對幼兒期望不同, 對幼兒的態度、接觸方式等也會不同。

當教育者對幼兒抱有較高的期望時, 教育者會給幼兒更多的學習、表現和鍛煉的機會, 經常地提問他們, 對他們有更高的學習和行為要求, 幼兒也能學到更多的東西, 此時幼稚教育者與幼兒顯得融洽, 不僅在語言上對幼兒進行鼓勵, 而且通過手勢、眼神、表情等給幼兒更多的積極的鼓勵。

但是, 當幼稚教育者對幼兒形成了消極的期望時, 在與教學有關和無關的方面, 幼稚教育者都會傾向于對幼兒消極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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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幼兒學習沒有要求, 不耐心解答幼兒的問題, 給予的批評多於表揚, 教育者對期望低的幼兒的回饋遠不如對期望高的幼兒那麼精確和詳細, 教育者也很少運用身體語言來鼓勵幼兒。

低期望值的教育者會經常貶低幼兒, 認為幼兒這也不行那也不行, 這些話會經常掛在嘴邊:“你就是這麼笨了, 怎麼教都不會, 人家某某什麼都會, 就你不會”“你和別人一樣大, 為什麼別人會你就不會, 好好跟人家學一學”。 就算教育者不是存心傷害幼兒的自尊心, 然而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幼兒從教育者的話中聽出的不是教育者的內心想法, 而覺得那是批評和指責, 那是教育者不喜歡自己的表現。 在這種消極的情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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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只能沉默、只會傷心, 從此對什麼都失去信心與興趣, 沒有發展。

教育者應該確立合適的期望值, 不過高或過低期望幼兒, 用正常合理的心態對待幼兒。

最後, 特別應該指出的是, 對幼兒有過高的期望也不可取。 確立過高期望值的教育者不考慮幼兒的身心發展與年齡特點, 不顧幼兒的需要, 揠苗助長, 壓抑其個性發展, 會損害幼兒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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