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發《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宣導珍惜童年生活獨特價值,
尊重幼兒學習方式和學習特點,
尊重幼兒發展個體差異的教育理念,
嚴禁“揠苗助長”式的超前學習和用“一把尺”衡量所有幼兒。
據介紹,
《指南》主要從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個領域描述幼兒學習與發展,
分別對3-4歲、4-5歲、5-6歲三個年齡段末期幼兒應該知道什麼、能做什麼,
大致可以達到什麼發展水準提出了合理期望。
並根據幼兒的學習與發展目標,
針對當前學前教育普遍存在的困惑和誤區,
列舉了一些教育途徑與方法,
指出了錯誤做法對幼兒終身發展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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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家長非常關注的語言和科學領域, 《指南》強調要在生活情境和閱讀活動中萌發幼兒對文字的興趣, 反對通過機械記憶和強化訓練過早識字;強調成人要善於發現和保護幼兒的好奇心、求知欲, 注重探究過程, 反對學前教育“小學化”“提前化”的傾向。
該負責人還強調, 《指南》中的各學習與發展目標不能簡單、直接地用作幼稚園的具體教育活動目標和活動內容, 應該根據幼兒的興趣和需要, 允許幼兒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達《指南》所呈現的發展“階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