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和父母共睡一床或共用一間臥室, 是不容考慮的事, 因為孩子的所見所聞比我們想像得要多。 即使他們不能瞭解所發生的事, 但是模糊的影像和聲音依然會留下幻影, 引起莫名的憂慮和恐懼, 重現在夢魘中, 其危險性是顯而易見的。 因為孩子不聾不啞, 甚至當他們在熟睡或者看似熟睡時亦非常靈敏。
我們的住宅從建築學上說來, 實在是“反性☆禁☆生☆禁☆活”的, 很少有居室或公寓是隱秘性☆禁☆生☆禁☆活的安全處所。 單薄的牆壁, 嬰兒近在身旁, 連合法做☆禁☆愛都要降低音量, 大氣兒都不敢多出一口, 這真是對文明的一大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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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一生中, 總有一段時間(大約在三歲到五歲)期望母親全屬他一人所有, 她是他第一個愛人, 所以不能忍受別人“約會”她。 女孩也是一樣, 會公開宣佈對父親的愛——這種愛的佔有欲是非常強烈的, 容不下任何情敵。 我們必須注意的一點是:絕不可用語言或行為助長他們這份絕望的愛情, 即使開玩笑時, 母親也不可以稱她的兒子為:“我的男人”或“我的小情人”;同樣, 父親亦不可激起女兒相同的幻想。
雖然這是孩子希望扮演的角色, 但是這個角色正是他們必須放棄的——而且越早越好, 因此我們絕不可以讓他們對無望的事抱有希望, 以免增加孩子的受挫感。 父母或保姆的愛☆禁☆撫( 如吻嘴唇、撫摸生☆禁☆殖☆禁☆器)可使孩子產生很大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