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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低血糖症的治療原則及護理措施

新生兒低血糖症(neonatalhypoglycemia)一般指:足月兒出生3天內全血血糖1.67mmol/L(30mg/dl);3天后<2.2mmol/L(40mg/dl);低體重兒出生3天內1.1mmol/L(20mg/dl);1周後2.2mmol/L(40mg/dl)為低血糖;目前認為凡全血血糖2.2mmol/L(40mg/dl)可診斷為新生兒低血糖症。

一、病因和發病機制:

1.葡萄糖產生過少見於①早產兒、小於胎齡兒, 主要與肝糖原、脂肪、蛋白質貯存不足和糖原異生功能低下有關;②敗血症、寒冷損傷、先天性心臟病, 主要由於熱卡攝入不足, 代謝率高, 而糖的需要量增加, 糖原異生作用低下所致;③先天性內分泌和代謝缺陷病常出現持續頑固的低血糖。

2.葡萄糖消耗增加多見於糖尿病母親的嬰兒、Rh溶血病、Beckwith綜合征、窒息缺氧及嬰兒胰島細胞增生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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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由高胰島素血症所致。

二、臨床表現:

無症狀或無特異性症狀, 表現為反應差或煩躁、餵養困難、哭聲異常、肌張力低、激惹、驚厥、呼吸暫停等。 經補糖後症狀消失、血糖恢復正常。 低血糖症多為暫時的, 如反復發作需考慮糖原累積症、先天性垂體功能不全、胰高糖素缺乏和皮質醇缺乏等。

對可疑低血糖者常用紙片法, 進行血糖監測。 持續反復發作低血糖者, 應作、一步有關的輔助檢查。

三、治療原則:

無症狀低血糖可給予進食葡萄糖, 如無效改為靜脈輸注葡萄糖。 對有症狀患兒都應靜脈輸注葡萄糖。 對持續或反復低血糖者除靜脈輸注葡萄糖外, 結合病情予氫化考的松靜脈點滴。 胰高糖素肌肉注射或強的松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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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見護理診斷:

1.營養失調, 低於機體需要量與攝入量不足有關。

2.活動無耐力與供需失調有關。

五、護理措施:

(一)補充能量

1.生後能進食者應提倡儘早餵養, 根據病情給予10%葡萄糖或吸吮母乳.

2.早產兒或窒息兒儘快建立靜脈通路, 保證葡萄糖輸入。

3.靜脈輸注葡萄糖時嚴格執行輸注量及速度, 應用輸液泵控制並每小時觀察記錄1次。

4.定期監測血糖, 及時調整輸注量和速度。 防止治療過程中發生醫源性高血糖症。

(二)注意保暖

根據患兒體重、體溫情況, 可給予熱水袋或溫箱保暖。

(三)觀察病情;

1.觀察患兒神志、哭聲、呼吸、肌張力及抽搐情況, 如發現呼吸暫停, 立即給予拍背、彈足底等初步處理。

2.根據患兒缺氧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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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給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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