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低血糖癥是指凡血糖低于2.2mmol/l( 40mg/dl )的新生兒, 不論足月兒或低出生體重兒。 其發生率在足月兒中約占0.1%~0.3%, 早產兒占43%。
常見的病因有:
(一) 糖原儲備和消耗不平衡
早產兒和小于胎齡兒肝糖原儲備不足是引起低血糖的主要原因, 也與糖原異生功能低下、胰高血糖素反應遲鈍有關。 新生兒患病時易發生缺氧、酸中毒、低體溫和低血壓, 使兒茶酚胺分泌增加, 并出現無氧代謝, 加速糖的消耗, 使血糖降低。
(二) 糖調節機制不平衡
維持血糖平衡主要依賴胰島素促進糖原生成和增糖素促使糖原分解。
Advertisiment
(三) 糖原分解障礙
糖原累積癥和小于胎齡兒可能由于糖原分解減少而發生低血糖。
新生兒低血糖癥的臨床表現
新生兒發生低血糖時有的出現癥狀, 有的無癥狀。 低血糖的臨床表現精神萎靡、嗜睡、激惹、多汗、蒼白、無力、哭聲弱、喂養困難或饑餓感、心動過速等, 繼而出現煩躁、震顫、眼球異常轉動、陣發性青紫、驚厥、昏迷、呼吸不規則或暫停等。 臨床表現可能與腦的葡 萄糖供應不足有關, 低血糖時間越長, 對腦的影響越大。
根據引起低血糖的病因不同, 臨床上可分為4型。
(一) 早期過渡型
窒息、重型溶血病、糖尿病孕婦的嬰兒出生后早期易發生低血糖,
Advertisiment
(二) 典型或暫時性低血糖型
孕婦曾患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或雙胎兒、小于胎齡兒( 由于母患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引起 ), 可出現典型低血糖癥, 多發生在出生后2~3天。 大多為暫時性, 預后良好。
(三) 繼發性低血糖型
原發疾病如硬腫癥、敗血癥、先天性心臟病、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可繼發低血糖癥, 但癥狀常不易與原發疾病區別。
(四) 持續性或反復性低血糖
比較少見, 如由于糖原累積癥、增糖素缺乏癥或先天性垂體功能不全引起的低血糖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