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低血糖癥是指凡血糖低于2.2mmol/L( 40mg/dl )的新生兒, 不論足月兒或低出生體重兒。 其發生率在足月兒中約占0.1%~0.3%, 早產兒占43%。
常見的病因有:
(一) 糖原儲備和消耗不平衡
早產兒和小于胎齡兒肝糖原儲備不足是引起低血糖的主要原因, 也與糖原異生功能低下、胰高血糖素反應遲鈍有關。 新生兒患病時易發生缺氧、酸中毒、低體溫和低血壓, 使兒茶酚胺分泌增加, 并出現無氧代謝, 加速糖的消耗, 使血糖降低。
(二) 糖調節機制不平衡
維持血糖平衡主要依賴胰島素促進糖原生成和增糖素促使糖原分解。 糖尿病母親的新生兒胰島細胞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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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糖原分解障礙
糖原累積癥和小于胎齡兒可能由于糖原分解減少而發生低血糖。
新生兒低血糖癥的臨床表現
新生兒發生低血糖時有的出現癥狀, 有的無癥狀。 低血糖的臨床表現精神萎靡、嗜睡、激惹、多汗、蒼白、無力、哭聲弱、喂養困難或饑餓感、心動過速等, 繼而出現煩躁、震顫、眼球異常轉動、陣發性青紫、驚厥、昏迷、呼吸不規則或暫停等。 臨床表現可能與腦的葡萄糖供應不足有關, 低血糖時間越長, 對腦的影響越大。
根據引起低血糖的病因不同, 臨床上可分為4型。
(一) 早期過渡型
窒息、重型溶血病、糖尿病孕婦的嬰兒出生后早期易發生低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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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典型或暫時性低血糖型
孕婦曾患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或雙胎兒、小于胎齡兒( 由于母患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引起 ), 可出現典型低血糖癥, 多發生在出生后2~3天。 大多為暫時性, 預后良好。
(三) 繼發性低血糖型
原發疾病如硬腫癥、敗血癥、先天性心臟病、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可繼發低血糖癥, 但癥狀常不易與原發疾病區別。
(四) 持續性或反復性低血糖
比較少見, 如由于糖原累積癥、增糖素缺乏癥或先天性垂體功能不全引起的低血糖癥。
編輯: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