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出生證
出生證的辦理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全天, 新生兒父母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戶口所在地的婦幼保健院(所)即可辦理出生證。 其中, 《出生醫學記錄》需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取。
新生兒出生證辦理攻略
出生證遺失該如何補辦
出生證遺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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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出生證簽發單位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證編號的證明。
(2)父母雙方戶口名簿及身份證。
經核實情況屬實給予補發, 同時登記備案。
未辦理戶籍手續前遺失出生證的, 補發出生證的正、副頁;辦理戶籍手續後遺失的, 只補發出生證正頁。
出生證有什麼用
出生證主要用於:
1、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2、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係;
3、作為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依據;
4、作為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學依據;
5、作為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
6、為其他必須以出生證為有效期限的事項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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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出生證被視為無效證明
以下出生證不符合標準, 將被視為無效證明:
(1)手寫出生證未用鋼筆或碳素筆;
(2)出生證被塗改, 填寫字跡不清或專案填寫不清, 有關專案填寫不真實的;
(3)私自拆切出生證副頁;
(4)出生證未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
(5)非法印製的出生證;
(6)出生證用機構公章、財務章等代替。
小編提醒:出生證明前要給新生兒起好名字, 寶寶的姓名要用新華字典非括弧內的字, 能用繁體字。 如果到時再想要修改名字就很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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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chr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