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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症的症狀及診斷

1、臨床症狀

(一)症 狀

(1)呼吸窘迫症狀可在生後立即出現, 在生後6h內逐漸加重, 最遲在12h內出現症狀。 臨床症狀一般在生後48h左右最為嚴重, 但也有少部分在生後l 2h內最嚴重。

(2)生後早期可見尿量減少, 伴周圍性水腫, 約生後48h開始尿量增加, 臨床症狀改善。

(3)呼吸暫停一般為呼吸衰竭晚期表現.若在生後6h內發生, 需考慮感染可能。

(二)體 征

(1)氣促、吸氣性凹陷、呼氣性呻吟、鼻冀扇動、氧需要量增加。

(2)若未及時對症處理, 可出現青紫, 甚至蒼白、肌張力降低等。

(3)由於呼吸窘迫及吞咽障礙, 生後早期可見咽部分泌物或口吐白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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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兩肺呼吸音降低, 吸氣時可聞及細濕噦音。

(三)其 他

(1)患嬰多為胎齡不足35周的早產兒, 發病率隨胎齡降低而增高, 但近足月早產兒和足月新生兒也可能發病。

(2)男性嬰兒、剖宮產、圍生期窒息、多胎、母親糖尿病以及產前未使用糖皮質激素等為RDS高危因索。

2、診 斷

(1)新生兒尤其早產兒出生後出現進行性呼吸困難症狀, 兩肺呼吸音降低。

(2)血氣分析顯示低氧血症及高碳酸血症。

(3)胸片有上述RDS特徵。

(4)髂鑒別疾病:包括先天性肺炎、濕肺、氣胸、膈疝等。 l:3咽部有大量分泌物時應排除食道閉鎖/食道氣管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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