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兒聽力篩查轉診單應要做好登記,包括姓名、性別、聯繫電話、位址、母親姓名、轉診單位等這些基本資訊.
2、聽力篩查的有關資料要保存好,包括每次的報告.
3、新生兒聽力初篩不通過者要建檔管理,並告知家長42天-3個月內帶寶寶複篩,對複篩還不通過者進行聽力學診斷.要跟蹤和隨訪聽力障礙患兒和耳聾高危新生兒,建檔資料至少保存10年.
4、電腦裡的有關新生兒聽力篩查資料要備份保存.
5、 紙質的檔資料,要做好防潮、防濕和防火及防蟲蛀等工作.
6、檔案要保密.沒有經中心主任許可或授權,不得查閱相關檔案.如新生兒的監護人要求查閱或複印相關資料,要有相關的手續方可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