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新生寶寶身上都會有胎記, 據調查, 新生兒胎記的發生率大概在10%。 有一些胎記隨著寶寶的長大會自然消失, 有的則會一直留在寶寶身上。 有的胎記長在臉上影響美觀, 有的胎記卻有病變的可能, 需要及時處理。 那麼, 新生兒胎記類型如何判斷呢?
判斷新生兒胎記的類型:
家長們在新生兒出生後, 除注意發現有無身體的畸形外, 還應注意檢查小兒體表有無異常, 有些生長較為隱蔽的部位(如會陰、腋窩、背部等), 家長們往往不易及時發現。 檢查時應從胎記的顏色及是否向外突出、有無毛髮等情況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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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新生發現兒的胎記是紅色、淡紫色或皮下深藍色, 則可能是患有血管瘤。 這是比較常見的嬰幼兒先天性良性腫瘤, 常見於頭部、面部、頸部, 其次為四肢、軀幹。 有一部分胎記平平稍突出於皮膚表面, 有一部分呈現大小不等的結節。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血管瘤可導致顏面、四肢等部位變形;有些血管瘤能導致內臟功能失常, 如發生癲癇、肝功能異常。
一、嬰幼兒血管瘤可分成三種類型:
(1)面積大小不等, 顆粒狀, 呈圓形或橢圓形, 紅色或暗紅色如同葡萄酒顏色, 並且稍突出表面的被稱作葡萄酒色斑。
(2)比較小而突出的結節狀腫物, 鮮紅或暗紅, 形狀如同草莓, 稱草莓狀毛細血管瘤。
上述均為兩種血管瘤稱為毛細血管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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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口腔內呈暗紫色的突出腫物, 頭頸、頜面、四肢等局部均出現突出變形, 當壓縮時如同擠壓海綿的腫物, 被稱之為海綿狀血管瘤。 如果局部出現膨隆, 顏色潮紅, 在皮下可見到搏動的血管及擴張聚集而形成迴旋的團塊, 為蔓狀血管瘤。
二、血管瘤的特點:
血管瘤具有自發消退的特點, 國外有報導稱60%—70%的嬰幼兒血管瘤可望在8歲內消退, 因此嬰幼兒血管瘤不用在兒童期急於治療, 應密切觀察胎記的變化。 如果血管瘤僅是隨著身體的長大而適當增大或停止增長, 家長多注意觀察即可;5歲內不增大的, 都應觀察而不必急於處理。 而對於那些發展快的, 有可能危及到眼睛、眼瞼、口唇、舌、鼻咽、會陰部, 會妨礙功能或影響正常發育的血管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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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血管瘤的治療:
目前血管瘤的治療方法包括有手術和非手術治療, 手術治療分為切除縫合、植皮、皮瓣法。 而非手術治療方法包括:文身法、冷凍法、硬化劑注射法、放射療法、激素療法、壓迫療法。
色素痣:
胎記顏色為黑、瓦青、淡藍、灰黑及漆黑色的痣, 稱之為色素痣。 痣的大小不一, 面積大者稱為巨大色素痣。 色素痣如伴有毛髮, 稱為毛痣。 色素痣比較影響外觀, 常惹人注目, 有一部分還會變成惡性腫瘤。 色素痣惡變之前有以下徵兆:痣的面積增大, 顏色加深;脫毛、脫痂, 表面破潰、出血, 形成潰瘍;周圍會出現針尖般大小的像衛星一樣呈放射狀的病灶;局部出現炎症, 感覺刺癢或疼痛。
如果新生兒顏面、軀幹等裸☆禁☆露部位有色素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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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們必須對胎記的類型有所瞭解, 當發現寶寶有胎記時, 才能根據實際情況適時採取必要的措施, 一般普通的、對身體沒有什麼危害的色素痣, 爸爸媽媽就不用太過於擔心;對於一些病變可能、有妨礙臟器功能或影響正常身體發育的胎記, 父母則高度注意, 以免危機寶寶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