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預防圍產期窒息的發生, 要不斷提高產科技術, 及時處理宮內窘迫, 儘快結束分娩。 生後窒息的嬰兒要及時復蘇, 以減少HIE的發生。
一般認為, 如經過綜合復蘇措施, 搶救20分種仍然不恢復自主呼吸或Apgar評分仍低於1分者, 大腦已受到嚴重不可逆損傷。
1、一般治療
保持安靜、吸氧、保暖、保持呼吸道通暢。 糾正酸中毒。 有凝血功能障礙者, 可給予維生素K1 5mg/d, 或輸鮮血或血漿。 及時糾正低血糖、低血鈣等。
2、 重症監護
進行心肺、血壓、顱內壓及腦電監護, 嚴密觀察體溫、呼吸、神志、眼沖、瞳孔大小、前囟情況及有無早期驚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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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維持熱量和適當限制液量
一般生後3天之內液體量應限制在每口60~80ml/kg, 輸注速度每小時4ml/kg。 葡萄糖攝入量每天10~20g/kg, 使血糖維持在4.2~5.6mmol/L, 必要時給予靜脈高營養。 應慎用碳酸氫鈉以免加重腦水腫。
4、抗驚厥治療
新生兒驚厥的治療首先是注意HIE時可能存在的代謝紊亂如低血糖症, 低鈣血症、低鎂血症、低鈉血症等的立即處理。 一旦確定驚厥不是由代謝紊亂引起, 需用抗驚厥藥物。 原則上選擇一種藥物, 劑量要足, 或兩種藥物交替使用。 用藥期間經常監測藥物血濃度, 用藥後密切觀察, 以驚厥停止、安靜入睡、呼吸心律平穩、掌指彎曲有一定張力為度。
5、腦水腫的治療
(1)20%甘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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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0.25~0.5g/kg( 1.25~2.5ml/kg ), 可6小時使用一次, 靜脈注時或快速靜脈滴注, 顱內壓的高低及意識狀態可作為是否需要重複給藥的指標。
(2)腎上腺皮質激素
早期應用有持續緩解腦水腫的作用, 可減少甘露醇的重複使用。 常用地塞米松, 每次0.5~lmg/kg, 每6~12小時1次, 多在48小時內應用, 48小時後根矚病情決定停用或減量。
(3)控制液量
因腦水腫致顱內高壓時, 控制液體量每日60~80ml/kg, 並根據電解質、血漿滲透壓及尿量、體重變化進行調整。
6、恢復腦血管灌流量
當收縮壓低於6.67kPa( 50mmHg )時可給予靜脈滴注多巴胺( 每分鐘3~5ug/kg )和多巴酚丁胺( 每分鐘2.5~10ug/kg ), 開始時用小劑量, 漸增大至高量。
7、改進腦細胞代謝
(1)胞二磷膽鹼 每日100~125mg, 加入10%葡萄糖液100~150ml內, 靜脈滴注, 生後第2日開始, 每日1次, 直至症狀好轉或出院時。
(2)腦活素 每日1~2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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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可應用細胞色素C, ATP、輔酶A等。
8、高壓氧治療
可用高壓氧艙全艙給氧法, 每日治療1次, 氧濃度為90%~100%, 壓力為2kPa, 每次2小時, 視病情可連續進行5~10次, 至臨床症狀及B超示腦水腫消失。 有驚厥者, 待抽搐停止、呼吸脈搏穩定後入艙, 合併顱內出血則在病情穩定6小時後入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