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調節視焦距能力差, 東西距新生兒太近或太遠, 他們均看不清楚, 只看到模糊影。 所以要引出新生兒看東西的能力必須將物體放在距嬰兒眼約20釐米左右的距離。 他們看東西的最好距離約20釐米, 相當於母親抱嬰兒餵奶時母親臉和嬰兒臉之間距離。
這種狀態一直持續到生後3~4個月, 嬰兒4個月才有調節視焦距的能力。
過去認為新生兒不會看的原因之一是不瞭解新生兒近視的特點。 當新生兒在注視你時, 你的頭向一側慢慢移動, 但仍然面對著嬰兒的臉, 這時他會慢慢移動眼, 隨後轉動頭部追隨你運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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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黑斯(Haith)等人在1980年對嬰兒視覺活動進行了一系列研究。 他們認為新生兒已經具備一種對外部世界進行掃視的能力, 當面對不成形的刺激時, 無論是在黑暗中還是在有光情況下, 他都會以有組織的程式進行掃視。
他們總結出新生兒的五大視覺規律:
1.新生兒在清醒時, 只要光不太強, 都會睜開眼睛。
2.在黑暗中, 新生兒也保持對環境的有控制的、仔細的搜索。
3.在光適度的環境中, 面對無形狀的情景時, 新生兒會對相當廣泛的範圍進行掃視, 搜索物體的邊緣。
4.新生兒一旦發現物體的邊緣, 就會停止掃視活動, 視覺停留在物體邊緣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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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當新生兒的視線落在物體邊緣附近時, 便會去注意物體的整體輪廓。 如新生兒在觀看白色背景上的黑色長方形時, 其視線會跳到黑色輪廓上, 在它附近徘徊, 而不是在整個視野遊蕩, 這表明新生兒偏愛注意對比鮮明的圖案, 而且偏愛注意輪廓或形狀的邊緣, 而不是圖案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