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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顱內出血的治療

新生兒顱內出血的治療

(一) 加強護理

保持安靜, 減少搬動, 頭中位或右側臥位, 頭肩略墊高30度。 保持患兒體溫在35.5~36.5℃之間。 出生時即有症狀者, 宜推遲餵奶。 供氧, 及時清除呼吸道分泌物。 控制入液量, 寧少勿多, 每日50~60ml/kg。

(二) 對症治療

A 抗驚厥治療

新生兒驚厥的治療首先是注意HIE時可能存在的代謝紊亂如低血糖症, 低鈣血症、低鎂血症、低鈉血症等的立即處理。 一旦確定驚厥不是由代謝紊亂引起, 需用抗驚厥藥物。 原則上選擇一種藥物, 劑量要足, 或兩種藥物交替使用。 用藥期間經常監測藥物血濃度, 用藥後密切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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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驚厥停止、安靜入睡、呼吸心律平穩、掌指彎曲有一定張力為度。

1.苯巴比妥

控制新生兒驚厥首選。 首次給以負荷量15~20mg/kg, 肌內注射或靜脈緩慢注射。 如驚厥仍未控制, 可每隔10~15分鐘再給5mg/kg, 直到驚厥停止, 總量可達30mg/kg。 驚厥控制後, 12~24小時開始給予維持量, 按每天5mg/kg, 分兩次靜脈或肌內注射, 每12小時1次, 2~3天后改為口服維持。 與安定合用時注意到對呼吸抑制。

2.安 定

為治療新生兒驚厥持續狀態的·首選藥物, 劑量為每次0.3~0.5mg/kg, 緩慢靜脈注射。 此藥半衰期為15分鐘, 通過血腦屏障快, 消失也快, 因此可於是15~20分鐘後重複使用, 一日之內可應用3~4次。 對難於控制的截了當驚厥可每天給3~12mg/kg連續性靜脈滴注。

B 腦水腫的治療

1.20%甘露醇

每次0.25~0.5g/kg( 1.25~2.5ml/kg ), 可6小時使用一次, 靜脈注時或快速靜脈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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顱內壓的高低及意識狀態可作為是否需要重複給藥的指標。

2.腎上腺皮質激素

早期應用有持續緩解腦水腫的作用, 可減少甘露醇的重複使用。 常用地塞米松, 每次0.5~lmg/kg, 每6~12小時1次, 多在48小時內應用, 48小時後根矚病情決定停用或減量。

3.控制液量

因腦水腫致顱內高壓時, 控制液體量每日60~80ml/kg, 並根據電解質、血漿滲透壓及尿量、體重變化進行調整。

C 恢復腦血管灌流量

當收縮壓低於6.67kPa( 50mmHg )時可給予靜脈滴注多巴胺( 每分鐘3~5ug/kg )和多巴酚丁胺( 每分鐘2.5~10ug/kg ), 開始時用小劑量, 漸增大至高量。

D 改進腦細胞代謝

1.胞二磷膽鹼 每日100~125mg, 加入10%葡萄糖液100~150ml內, 靜脈滴注, 生後第2日開始, 每日1次, 直至症狀好轉或出院時。

2.腦活素 每日1~2ml, 靜脈或肌內注射, 每日1次, 7~10天為一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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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2~3療程。

3.其他 可應用細胞色素C, ATP、輔酶A等。

E 高壓氧治療

可用高壓氧艙全艙給氧法, 每日治療1次, 氧濃度為90%~100%, 壓力為2kPa, 每次2小時, 視病情可連續進行5~10次, 至臨床症狀及B超示腦水腫消失。 有驚厥者, 待抽搐停止、呼吸脈搏穩定後入艙, 合併顱內出血則在病情穩定6小時後入艙。

(三) 控制出血

① 維生索K 1~5mg/次, 肌內注射, 每天1次, 連續3天。

② 輸新鮮血漿或全血, 每日10~20mg/kg。 維生素C、止血敏或6-氨基已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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