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低血糖症是新生兒期常見病、多發生於早產兒、足月小樣兒、糖尿病母親嬰兒及新生兒缺氧窒息、硬腫症、感染敗血症等。
低血糖持續或反復發作可引起嚴重的中樞神經病變, 臨床上出現智力低下、腦癱等神經系統後遺症, 有些營養不易被吸收的新生兒直至長大後也依然會持續這些症狀。
新生兒低血糖的症狀新生兒出生後血糖濃度有一段自然下降繼而上升的過程, 並且許多低血糖的新生兒並無任何臨床症狀和體征, 因此, 長期以來低血糖的定義一直未完全統一。
目前多數學者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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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低血糖者無臨床症狀, 少數可出現餵養困難、嗜睡、青紫、哭聲異常、顫抖、震顫、甚至驚厥等非特異性症狀, 經靜脈注射葡萄糖後上述症狀消失, 血糖恢復正常, 稱“症狀性低血糖”。
新生兒低血糖的病因暫時性低血糖
指低血糖持續時間較短, 不超過新生兒期。
葡萄糖儲存不足, 主要見於:
早產兒:肝糖原儲存主要發生在妊娠的最後3個月, 因此, 胎齡越小, 糖原儲存越少;
圍生期應激:低氧、酸中毒時兒茶酚胺分泌增多, 刺激肝糖原分解增加, 加之無氧酵解使葡萄糖利用增多;
小於胎齡兒:除糖原儲存少外, 糖異生途徑中的酶活力也低;
其他:如低體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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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糖利用增加(即高胰島素血症), 主要見於:
糖尿病母親嬰兒:由於宮內高胰島素血症, 而出生後母親血糖供給突然中斷所致;
Rh溶血病:紅細胞破壞致谷胱甘肽釋放, 刺激胰島素濃度增加。
持續性低血糖
指低血糖持續至嬰兒或兒童期。
高胰島血症:主要見於胰島細胞增生症, Beckwith綜合征、胰島細胞腺瘤。
內分泌缺陷:如先天性垂體功能不全、皮質醇缺乏, 胰高糖素缺乏, 生長激素缺乏等。
遺傳代謝性疾病:
碳水化合物病:如糖原累計病Ⅰ型、Ⅲ型。
脂肪酸代謝性疾病:如中鏈醯基輔酶A脫氫酶缺乏。
氨基酸代謝缺陷:如支鏈氨基酸代謝障礙, 亮氨酸代謝缺陷等。
新生兒低血糖的治療由於並不能確定引起腦損傷的低血糖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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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症狀性低血糖並能進食者可先進食, 並密切監測血糖;低血糖不能糾正者可靜脈輸注葡萄糖, 按6~8mg/(kg.min)速率輸注, 4~6小時候根據血糖測定結果調節輸糖速率, 穩定24小時候逐漸停用。
症狀性低血糖:可先給予一次劑量的10%葡萄糖100mg/kg(1.0ml/kg)按每分鐘1.0ml靜注, 以後改為6~8mg/(kg.min)維持, 以防低血糖反跳。 每4~6小時監測血糖一次, 並根據血糖值調節輸糖速率, 正常24小時候逐漸減慢輸注速率, 48~72小時停用。
低血糖持續時間較長者可加用氫化可的松5mg/kg, 靜脈注射, 每12小時一次, 或潑尼松(強的松)1~2mg /(kg.d)口服, 共3~5天, 可誘導糖異生酶活性增高, 極低體重早產兒對糖耐受性差, 輸糖速率>6~8mg/kg/min易致高血糖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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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性低血糖:葡萄糖輸注速率常需提高至12~16mg/(kg.min)以上才能維持血糖濃度在正常範圍, 還可:
靜脈注射高血糖素0.02/kg, 間斷給藥, 或10μg/kg/h靜脈維持;
高胰島素血症可用二氮嗪, 每日10mg/kg最大劑量<25mg/kg, 分3次口服;
胰島素細胞增生症則須作胰腺次全切除, 先天性代謝缺陷患兒給予特殊飲食療法。
新生兒低血糖的預防孕婦合理進食是預防新生兒低血糖的關鍵措施。 自然分娩的產婦在產程前後應適當進食, 少食多餐, 以富含熱量的流食、半流食為主, 如果汁、藕粉、稀麵條、稀飯等。 當產婦因情緒緊張、焦慮而缺乏食欲或畏懼進食時, 可給予5%~10%葡萄糖靜脈注射。
剖宮產的新生兒較自然分娩的新生兒更容易出現低血糖, 這與孕婦禁食時間長和術中補鹽多於補糖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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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無論是自然分娩還是剖宮產的產婦, 都應及早開奶, 盡可能在產後30分鐘就給孩子餵奶, 同時產婦也應根據自身情況儘早進食, 以降低新生兒低血糖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