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的分類方法有多種, 可按胎齡分或按出生體重分, 也可將胎齡和出生體重結合起來分。
胎齡是指從母親末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到分娩為止這段時間, 一般為40周。 根據胎齡可將新生兒分為足月新生兒(簡稱“足月兒”)、早產兒(又稱“未成熟兒”)和過期產兒。 足月兒是指胎齡滿37周到不滿42周出生的新生兒, 大多數新生兒屬於足月兒, 其出生體重絕大多數超過2500克;早產兒是指胎齡滿28周到未滿37周出生者, 不論其出生體重是多少;過期產兒是指胎齡滿42周或超過42周出生的新生兒。
根據出生體重, 可將新生兒分為正常出生體重兒、低出生體重兒和巨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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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將胎齡和出生體重結合起來分, 又可將新生兒分為小於胎齡兒、適於胎齡兒和大於胎齡兒。 小於胎齡兒是指出生體重低於該胎齡正常體重範圍者(通常指低於正常體重的第10百分位數以下);適於胎齡兒是指出生體重在該胎齡正常體重範圍者(通常指在正常體重的第10~90百分位數之間);大於胎齡兒是指出生體重大於該胎齡正常體重範圍者(通常指大於正常體重的第90百分位數以上)。
小於胎齡兒可以是足月兒、早產兒或過期產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