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 新生寶寶患病應由兒科醫生診斷後指導用藥, 家長切不可隨意增減藥物劑量或更改藥物。 一般來說, 新生寶寶用藥有以下幾個原則。
1.新生寶寶用藥均應由醫生開出處方
所有新生寶寶用的藥均應由醫生開出處方, 切不可憑以往給其他人用藥的經驗給新生的小嬰兒用藥。
2.不可隨意更改劑量
相對來講, 由於新生寶寶每單位體表面積藥物的代謝率要高一些, 所以新生寶寶根據年齡不同、體重不同使用的藥物劑量比小兒劑量還要大一些, 家長應嚴格按照醫生要求用藥, 不可隨意增減藥物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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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據新生寶寶生理機能特點有選擇地用藥
由於新生寶寶肝臟暫時還沒有處理能力, 所以, 有些藥物新生寶寶就不能用;尤其是有些藥物還沒有新生寶寶的使用資料, 新生寶寶不可隨意使用。
4.新生寶寶口服藥需用溫開水溶為液體狀服用
對於年齡大於2周的新生寶寶可以給口服藥, 但用藥的方式方法非常重要, 藥物無論是片劑還是粉劑, 都要用溫開水溶為液體狀服用。
5.慎用解熱鎮痛劑
解熱鎮痛劑類藥物可引起新生寶寶青紫症、貧血以及肚臍出血、吐血、便血等, 所以一般應避免使用此類藥物, 如小兒退熱片、APC片。 萬不得已時採用, 劑量也不可過大, 用藥時間不可過長。
6.禁用某些抗生素
某些抗生素可給新生寶寶帶來不良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