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勵
及時且經常地獎勵孩子的良好行為, 可以增進孩子的良好行為, 使其繼續鞏固與提高。
這種獎勵, 必須孩子表現出良好行為後立即做出的才能有效。
獎勵有許多種, 我主要實施的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兩種, 其中精神獎勵對培養孩子的良好行為習慣尤為重要。
1、精神獎勵
精神獎勵包括微笑、擁抱、親吻、鼓掌、拍肩、口頭表揚等等。
兒子愛上了識字卡。 上月底, 我為兒子買了一套無圖識字卡。 買回的當天晚上, 我像同兒子玩其他玩具一樣與他玩認字遊戲。 我先教他認六張卡片, 當讀了幾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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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質獎勵
用獎勵小玩具或孩子最喜歡吃的小食品等辦法, 促進孩子改善某種行為。
兒子喜歡看書, 喜歡玩玩具, 但是在看過玩過後, 常常將書及玩具亂扔一氣。 有時候, 當你給他講書中的某個故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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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懲罰
這裡所說的懲罰是指溫和懲罰, 而不是體罰或變相體罰。 我常實施的有以下幾種:
1、故意忽視
故意忽視是指大人的注意力從孩子的不良行為移開, 故意不予理睬。
這種方法對減少孩子無意識養成的不良行為習慣尤為有效。
兒子吐舌頭。 一次, 我與老公帶著兒子去姥姥家。 走著走著, 兒子突然注意到馬路對面的一個小女孩在吐舌頭。 兒子覺得很新奇, 也伸出了舌頭, 並笑著看著我們。 爸爸看不下去, 馬上對兒子說:“快別吐舌頭了。 ”。 兒子聽了, 不但不縮舌頭, 反而吐得更起勁了。 到了姥姥家, 兒子繼續向姥姥吐舌頭。 姥姥剛要制止, 我示意姥姥別提這件事, 而是拿出了許多好玩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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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責備和不贊成
當孩子剛發生不良行為時, 大人要走近他身邊, 注視他的眼睛, 表情嚴厲, 指出那種不良行為, 並下命令讓他停止。 一般來說, 對許多幼兒, 大人使用這種責備和不贊成的方法, 就足以制止他的不良行為。 但對經常爭吵的幼兒, 這種就不一定有效, 可考慮用其它懲罰形式。
一天中午, 我剛一進門, 就見兒子拿著藍球在廚房裡往頭頂上扔。 球剛一扔出去, 就掉在了他的腦袋上, 並彈了出去。 兒子不但不怕疼, 依舊扔個不停。 我家的廚房是用玻璃鋼窗隔成的, 如果球扔得過猛, 很可能砸壞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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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要指出的是, 大人下命令, 必須嚴肅、清楚、明確、有力, 讓孩子感到有紀律約束, 必須執行。
3、自然結果
自然結果是指孩子不良行為發生後產生的必然結果。 這種方式是讓他咎由自取, 以達到懲罰的目的, 不再發生這樣的不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