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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媽媽的十條家訓

1、必須對見到的人先打招呼, 受到別人任何恩惠和幫助必須口頭或者書面表示感謝, 做了給別人添麻煩的事情一定要當場道歉。

2、公共場合(除了可以放開玩兒的地方以外)說話音量控制在不讓第三個人聽到。

3、不願意告訴爸爸的事情, 你可以只告訴媽媽;不願意告訴媽媽的事情, 你可以只告訴爸爸。 但是不能對兩者都不說。

4、不許撒謊騙人, 否則你會失去朋友家人最寶貴的信任, 讓你後悔一生。

5、如果不能避免打架, 不許用工具和牙, 也不許戳眼睛, 除此以外可以狠狠的打, 而媽媽則希望你能打贏。

6、掉在地上的硬幣可以揀起來拿回家積攢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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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錢包卻不能據為己有。

7、別人真誠款待你吃東西, 如果你不喜歡的話可以說“我吃飽了”, 但是絕對不能說“很難吃”。

8、任何食物和東西都是有生命的, 絕對不能想吃就吃, 想扔就扔。

9、必要時遵從集體和權威的意見, 但是內心一定要保持自己的想法。

10、每個人都和他的名字長相一樣都是不同的, 用不著和別人比較。

但是, 當你感覺到危險和有必要的時候, 你可以無視對方, 大聲地喊叫, 還可以撒謊, 咬人, 戳人的眼睛, 偷東西, 打壞任何貴重的東西, 你聽說過的任何規矩都不用遵守, 因為你的生命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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