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入學二三年後, 按照成年人的規範訓練孩子的工作正式開始。 此前, 孩子學習約束自己的手腳, 勿使亂跑亂動。 如果他太鬧, 父母就“治療”他, 讓他分心。 有和藹的規勸, 也有令人難受的嘲弄。 有時也被縱容, 比如對母親無禮。 他的自我中心意識仍在滋長, 即使上了學也沒有大的變化。 一到三年級是男女合班, 不論是男老師還是女老師都很愛學生, 跟孩子們親密無間。 這時, 老師和家長一再叮囑孩子, 不要讓自己陷入“窘境”。
孩子年幼尚不知“羞恥”, 但已可以引導他們產生“難堪”意識。 比如, “狼來了”的孩子就在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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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期的嘲弄教育在這時段代之以新的嚴肅的態度。 八九歲時, 孩子犯了錯, 家裡的人就動真格地批評、排斥他了。 如果老師報告孩子不聽話, 操行不良, 家裡的人就會對他進行“冷處理”。 如果哪位店主指責孩子搗了蛋, 那就是“家名受辱”, 全家人都會一起批評他。
我認識兩位元日本人, 他們在10歲前, 就曾兩次被父親逐出家門, 也無顏到親戚家借住, 只好露宿窩棚, 還是母親發現經過調解才得以回家。 有時, 小學高年級的孩子被關在家裡“悔過”, 認真地寫日記。 對於寫日記日本人是十分鄭重其事的。 總之, 男孩對外就是家庭的代表, 他被社會批評, 全家人就一起批評他。 他未能履行對社會的情義, 家長、玩伴、同學就都不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