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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父母“嘲弄”教育和冷處理

男孩入學二三年後, 按照成年人的規範訓練孩子的工作正式開始。 此前, 孩子學習約束自己的手腳, 勿使亂跑亂動。 如果他太鬧, 父母就“治療”他, 讓他分心。 有和藹的規勸, 也有令人難受的嘲弄。 有時也被縱容, 比如對母親無禮。 他的自我中心意識仍在滋長, 即使上了學也沒有大的變化。 一到三年級是男女合班, 不論是男老師還是女老師都很愛學生, 跟孩子們親密無間。 這時, 老師和家長一再叮囑孩子, 不要讓自己陷入“窘境”。

孩子年幼尚不知“羞恥”, 但已可以引導他們產生“難堪”意識。 比如, “狼來了”的孩子就在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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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弄別人。 如果哪位元孩子也這樣騙人, 大家都會不理他的。 這就是一件使自己“難堪”的事。 許多日本人承認, 自己做了錯事, 首先被同學嘲笑, 而不是老師或家長。 確實, 這時家長的工作不是嘲弄自己的孩子, 而是告訴孩子被人嘲笑是因為自己未能踐履對社會的情義。 待孩子6歲左右, 忠義獻身的故事中所宣導的義務, 漸漸變成了孩子的一系列行為規則。 規則眾多, 且因時因地而異, 大多數規則與禮儀有關。 這些規則要求每個人履行漸次擴大的對鄰居、家族和國家的義務。 孩子們必須學會克制自己, 必須明白自己的義務, 從而逐漸進入欠恩還債的社會位置, 今後若要清還社會的恩情, 就必須時時處處謹守社會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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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期的嘲弄教育在這時段代之以新的嚴肅的態度。 八九歲時, 孩子犯了錯, 家裡的人就動真格地批評、排斥他了。 如果老師報告孩子不聽話, 操行不良, 家裡的人就會對他進行“冷處理”。 如果哪位店主指責孩子搗了蛋, 那就是“家名受辱”, 全家人都會一起批評他。

我認識兩位元日本人, 他們在10歲前, 就曾兩次被父親逐出家門, 也無顏到親戚家借住, 只好露宿窩棚, 還是母親發現經過調解才得以回家。 有時, 小學高年級的孩子被關在家裡“悔過”, 認真地寫日記。 對於寫日記日本人是十分鄭重其事的。 總之, 男孩對外就是家庭的代表, 他被社會批評, 全家人就一起批評他。 他未能履行對社會的情義, 家長、玩伴、同學就都不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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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他認了錯並且發誓不再重犯, 才能重新回到集體中。 (林摘自《日本四書》/線裝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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