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聲檢查是一種非損傷性和無痛苦的檢查方法。 對於懷孕的孕婦來說, 只要是診斷劑量的B超檢查, 應該說是對胎兒沒有影響的, 超聲波是一種機械波, 產生的只是熱能, 而且進行超聲檢查的時間也都不會超過10分鐘, 聲能也控制在安全的範圍之內。 通常醫生會要求孕婦在懷孕早、中、晚三期各進行一次全面的B超能夠發現嚴重的胎兒形體及臟器畸形, 從而儘早採取措施。
懷孕初期:
主要目的在確定懷孕周數、預產期,
與是否為子宮內懷孕。
懷孕中期:
除了彌補懷孕初期未作超音波檢查之不足,
主要目的還是針對胎兒的重大畸形作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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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左右), 瞭解胎兒生長發育大體情況。
(28周左右), 此時B超能夠比較清晰的瞭解胎兒組織器官發育情況, 從而瞭解胎兒是否存在畸形。 如嚴重的心臟畸形、唇齶裂等。
懷孕末期:
主要目的為評估胎兒的發育狀況、胎兒體重、胎位是否正常、有無植人性胎盤或前置胎盤、羊水量的多寡、是否有合併畸形(早期未出現)等。
(36周左右),
主要瞭解胎盤和胎兒發育情況,
如胎兒有無臍帶繞頸,
有無羊水過少,
胎盤鈣化;同時可以根據胎兒的頭徑、骨骼的測量估計胎兒的體重,
明確胎兒的胎位,
來預測孕婦是否能夠自然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