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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孕未滿18周不宜做B超

近些年來, 隨著超聲診斷儀器種類增多, 功率增大, 頻率增高, 婦產科的超聲診斷也呈現出了早期化、多次化的趨勢, 而且已擴展到對孕婦和胚胎發育期進行監測。 對此, 國內外的一些醫學專家們感到十分憂慮和不安, 並為此進行了深入細緻的研究觀察。 專家們的研究結果表明, 超聲波檢查並非如人們認為的那樣安全無害, 而是對胎兒特別是早孕期間的胚胎有著一定的危害性。

專家們經過大量臨床研究觀察證實, 在胚胎發育早期, 特別是在妊娠第31~64天期間是胚胎三個胚層的分化及形成的發育關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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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胚胎的高敏度感受階段, 若此時作B超檢查很可能會造成胚胎發育異常。 因為B超所使用的是高頻超聲波, 其特點是波長較短, 能量集中, 強度較大, 振動也較劇烈, 這些都會引起許多其他特殊反應, 如產生機械振動、電熱、電光、化學以及生物等的特殊效應, 這些對胚胎的正常發育都是極為有害的。

美國醫學專家對懷孕大鼠作超聲檢查試驗, 發現妊娠大鼠在妊娠早期連續受超聲掃描後, 鼠胎仔出生時體重比未作超聲檢查的鼠仔要明顯輕許多。 專家們還對孕齡為6~9周的人工流產孕婦用超聲波診斷照射後, 取其胚胎的絨毛組織進行了分析, 發現SCE明顯上升, 而SCE升高是染色體DNA受損的最敏感指標。 研究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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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檢查對孕婦胚胎, 尤其是早孕期胚胎的絨毛超微結構、胚胎的細胞膜都會造成直接傷害, 以致在胚胎發育過程中極易發生流產或胚胎畸形。

因此, 專家們告誡, 早孕婦女不宜做B超。 但是, 如果孕婦在早期出現令人揪心的情況, 如陰☆禁☆道流血、突然腹痛, 借助B超確定胚胎是否存活, 能否繼續妊娠, 有無異常妊娠像宮外孕或葡萄胎, 則是最直接和可靠的手段, 積極配合醫生的檢查是明智的做法。 但要盡可能採用最小的輻射強度和最短的輻射時間, 一般以不超過60秒為宜, 以保護胚胎, 做到優生優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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