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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發現破傷風的意義何在?

破傷風發病的潛伏期通常為4~14日, 但少數患兒可短至12日或長達數月, 甚至數年。 新生兒破傷風的潛伏期為4~7日, 所以俗稱四六風、七日風。 一般在潛伏期內無癥狀常難以察覺。 大多數病兒起病緩慢, 發病后, 1-2日內癥狀不典型, 可以有以下表現:
(1)煩躁:嬰幼兒表現哭鬧、易驚。 學齡兒則訴頭痛, 身體不適。
(2)走路摔跤:有些病兒最初表現是走路時無故摔倒, 家長常以為是孩子淘氣, 不好好走路, 甚至因此遭到家長的斥責, 部分病兒訴說因疼痛和發僵兩腿不聽使喚;
(3)張口困難:嬰兒表現吮乳困難;學齡兒最典型表現是吃饅頭時不是張嘴大口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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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用手掰成小塊, 一塊塊地往嘴里送b當然, 此時也常被家長訓斥為不好好吃飯。
(4)受傷部位肌肉痙攣:部分病兒在原受傷部位出現肌肉痙攣, 引起疼痛或抽動。
早期發現意味著早期診斷, 并能搶在典型痙攣發作前開始下述的治療。
(1)早注射破傷風抗毒血清或者人體破傷風免疫球蛋白。
(2)使用合理有效的抗生素, 如靜脈點滴甲硝唑。
(3)未愈或已感染的傷口, 要進行妥善處理。
(4)減少或者預防喉痙攣和抽風引起的窒息。
(5)保證營養供給, 包括給予靜脈高營養或者胃管鼻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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