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自我規範的發展與認知意識的發展是同步的。 孩子不斷從父母那裡吸收資訊, 知道哪些行為是被允許的, 哪些行為是禁止的。 他們處理、儲存這些資訊, 並付諸行動來體現對資訊的理解, 漸漸的孩子不需要每次由家長提醒來遵守規則, 而學會自覺地控制自己的行為, 這樣, 外部的控制就轉變為內化的控制。 這個過程是循序漸進的。
剛開始, 孩子一次只能領會一種情形。 比如, 1歲的寶寶知道媽媽在場的時候電源插孔不能戳, 但媽媽不在時他就不能控制自己了。 或者他能控制自己不碰電源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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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歲時, 孩子能明白穿衣、吃飯、玩耍的規則, 儘管他們不一定每次都能遵守。 孩子的自我意識已經更穩定地建立, 孩子表現出更強的服從要求的能力, 能夠停止或延遲一些行動。 他們開始能夠在父母不在場的情況下根據要求行事。 孩子已經能夠記住事情發生的順序, 他們不用看著媽媽就能回想起媽媽的評語。 但2~3歲的孩子還不可能很好地做到等待和延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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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孩子服從要求的能力的提高, 他們不服從要求的本領也加強了。 小一點的學步兒比較單純地用逃避來拒絕家長的要求, 大些的孩子就會用語言表示不情意, 他們會用一連串的“不”來抗拒家長的要求。 比如, 兩歲半的孩子坐在浴缸裡叫:“寶寶不起來, 寶寶不起來, 寶寶不起來!”以此拒絕從水裡出來。 這個階段的孩子最愛說的話就是“不”, 他們的意願強烈, 希望心想事成。 他們在試探自己控制事物的能力, 因而時常會與家長有些較量。 到3歲時, 孩子的自我規範才真正發展起來。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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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小學階段, 孩子開始將家庭的和社會的規範內化到自己的思維系統中。 孩子接受父母的價值觀和信仰, 並會為行為是否符合標準感到愉快、內疚或不安。 孩子的自信與他們控制自己的攻擊性行為和消極情感的能力密切相關。 當孩子違反了規則, 他們會感到羞愧;當孩子根據要求控制了自己的行為, 孩子就會特別自豪。 孩子的道德發展狀況影響孩子自我規範的進步。 七八歲的孩子約束自己是為了避免懲罰或爭取獎勵。 10歲左右的孩子重視權威(如父母、老師)或法律所設的規範。 孩子根據違反規則的後果和規則的重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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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階段, 絕大部分孩子仍然需要外界的干預和輔助實現自我規範。 但這個階段的孩子能更好地理解規則的意義, 更注重服從規則的內部原因。 比如, 孩子按規定打掃房間, 因為他發現物品收放整齊後, 查找起來方便;孩子不再賴著不上床睡覺, 因為他知道早點睡, 第二天精神更好。 青少年階段可能出現衝動行為增多的現象, 而且再懂事、負責的孩子也會偶爾出現衝動行為。 這有可能是青春期的孩子在試探限度、拓展經歷或是想引起他人注意的表現。
可見, 不論是學步兒還是青少年, 都會受內心欲望和衝動的驅使,智力發展和社會經驗方面的欠缺使孩子不能一下子掌握根據規範控制行為的本領。隨著年齡的增長,孩子自我控制能力在不斷提高,但這個過程需要家長的指導和説明。這樣孩子才能學會有效控制衝動、約束行為,成長為自製、自信、成熟的人。
都會受內心欲望和衝動的驅使,智力發展和社會經驗方面的欠缺使孩子不能一下子掌握根據規範控制行為的本領。隨著年齡的增長,孩子自我控制能力在不斷提高,但這個過程需要家長的指導和説明。這樣孩子才能學會有效控制衝動、約束行為,成長為自製、自信、成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