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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選擇剖宮產應由醫生決定

臨床中出現了很多准媽媽在分娩過程中不配合、不理智的行為, 給分娩造成了一定的麻煩。 有的准媽媽在產前聲明順產, 但因為忍受不了陣痛, 中途要求轉剖官產。 這個時候官口已經半開或全開, 轉剖宮產很容易導致大出血和產後傷口感染、出現併發症等情況, 而且也容易讓已經進入產道的胎寶寶因為長時間滯留而出現缺氧窒息的情況。 有的准媽媽則是先聲明瞭要剖官產, 到臨近手術的時候, 卻要求改為自然分娩, 需要再重新做很多種檢查, 也是很不妥當的做法。

是剖宮產或者自然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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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一般會在孕36~37周時給出分娩方案。 醫生的意見可能有悖於准媽媽自己的分娩願望, 這時候准媽媽不要固執己見, 最好尊重醫生意見, 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如果准媽媽年紀小, 身體好, 一切條件都符合自然分娩的要求, 醫生是不會建議剖官產的, 准媽媽也最好不要堅持。 剖宮產被濫用不是一件好事。 雖然現在剖宮產的技術已經很發達, 併發症發生率也降低了, 但仍然不能跟自然分娩相比;無論從產後恢復情況還是懷二胎的情況來看, 都是自然分娩更有優勢。 剖官產的新生兒的健康也存在一定的隱患。

有些准媽媽年紀偏大, 身體素質較差, 或者有其他需要剖官產的指征, 如臨產時胎位不正、胎頭不下、羊水渾濁、子宮脆弱、妊娠期高血壓或糖尿病出現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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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高齡產婦有心血管疾病等高危因素, 則必須作好做剖宮產手術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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