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保險基金
生育保險基金根據 “以收定支, 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籌集資金。 按照企業工資總額的不超過 1%的比例進行提取作為生育保險費。 該部分可以作為企業的費用, 職工個人不繳納。 提取比例按當地實際情況辦理, 不好過 1%。
二、生育保險待遇
1、 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生育津貼有生育保險基金按該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計發;產假為 90 天, 產前休 15 天;難產多產增 15 天;流產亦可休息;
2、 女職工設于的各項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貴出規定的部分由個人承擔。
Advertisiment
3、 女職工生育或流產, 由本人持相關證明到當地社會報心啊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
三、企業對生育保險的責任
1、按期繳納生育保險費;
2、不得虛假冒領生育津貼和醫療費;
3、不得拖欠拒付員工生意津貼和醫療費。
四、醫療服務管理
生育保險實行醫療機構協議管理。 社保經辦機構選擇符合要求的醫療定點機構簽訂生育保險醫療服務協定。 參保職工在該機構發生的費用有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支付的範圍原則上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專案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