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大黎加兒童教育學和心理學家馬德里斯指出, 科學實踐證明, 2至5歲的兒童中, 玩耍孩子的大腦要比不玩耍兒童的大腦至少大30%。
因為, 在玩耍的過程中, 兒童要完成幾十種與大腦和思維活動有關聯的動作, 例如掌握平衡、協調心理活動、處理問題等。 通過玩耍, 孩子能增進識別物體的能力, 提高語言表達能力和思維想像創造力, 還能消除心理壓力和恐懼感等。
她認為, 鑒於玩耍是孩子的一種“本能”, 父母們應有意識地引導孩子們進行無意識的玩耍, 通過多讓孩子們聽音樂、學習畫畫、聽講故事、模仿動物叫、學唱歌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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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 她還告誡父母, 在玩耍中, 兒童肯定會出現“不軌”行為, 此時, 父母們千萬不要嚴厲訓斥他們, 更不要對他們進行體罰。 科學研究證實, 嚴厲訓斥和動武體罰將會扭曲兒童脆弱的心靈, 並喪失對自己處事能力的信心, 嚴重的還會在兒童心靈深處埋下固執、逆反和暴力的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