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別人爭鬥不休, 到最後我們又得到了什麼呢?即使讓別人知道我們不是好欺負的, 可那又有什麼用呢?沒錯, 到最後別人是都不敢欺負我們了, 與此同時, 也沒有人敢理我們, 這不是得不償失嗎?而且, 得理不饒人也會顯得沒理了。
一次, 張楓踩到了小喬的腳, 連一句對不起都沒說就揚長而去了。 小喬非常氣憤, 於是就追了上去找他理論。 她理直氣壯地說:“嗨, 你有沒有教養啊, 剛剛踩了我的腳, 連個屁都不放一個。 ”
張楓一聽氣就不打一處來, 心想:即使是我踩了你一下, 你也應該好好說, 怎麼可以這麼出言不遜呢?於是他也沒給小喬好聽的:“路是大家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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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喬仗著自己有理, 不依不饒, 非要讓張楓把自己的鞋子給擦乾淨。 一個大男人怎麼可能肯站在大街上給一個素不相識的女人擦鞋, 於是張楓堅持不肯道歉。 一個得理不饒人, 一個死不認錯。 誰也不肯退讓, 結果他們從鬥嘴到最後大打出手。
在這件事情上, 小喬被張楓踩了腳卻沒有收到道歉, 開始的時候她是有理的, 但是她仗著自己有理, 出言不遜, 甚至提出了讓對方當街擦鞋的有些過分的要求, 這就顯得有些不合情理了。 結果張楓不肯讓步, 二人的矛盾激化, 本來只不過是件雞毛蒜皮的小事, 到最後變成了大打出手的惡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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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得理的時候, 更應該有容人的雅量。 因為有理並不在於聲音的大小, 也不在於言辭是否犀利, 而是在於人心。 這就是大家常說的“公道自在人心”, 我們又何苦為了給自己討回公道而對別人夾槍帶棒的亂打一氣呢?
得饒人處且饒人, 我們敬別人一尺, 別人就會敬我們一丈, 當我們在得理的時候放別人一馬, 日後別人得理也會放我們一馬。 只有得理讓三分的人才能擁有更多的朋友, 才能和更多的人和睦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