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中傳授給幼兒的知識都是粗淺的, 但是面很廣, 包括社會生活和自然界方面的常識和初步的數學知識等。
有關社會生活方面, 主要是教幼兒認識自己和別人, 認識日常生活用品, 附近的環境和主要建築, 認識周圍成人的勞動, 有關國家政治生活的常識。
有關自然常識方面, 主要是教幼兒認識天氣和季節的變化, 認識常見的植物, 動物, 懂得有關安全, 衛生的常識及常見的交通規則, 知道日常生活中淺近的科學常識和物理現象, 認識常見的水, 陸, 空交通工具。
有關數學的初步知識方面, 主要是教幼兒認識和比較物體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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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音樂, 美術等方面的簡單知識, 主要讓幼兒知道怎樣唱歌, 畫圖等。
向幼兒傳授知識時, 教師應注意所傳授的知識要具體, 有順序, 具有科學性, 教育性。
幼兒年齡小, 知識經驗少, 思維具體形象。 他們對事物的認識是從直接感知開始的, 對具體, 直觀, 形象的事物容易感知。 所以, 傳授給幼兒的知識要具體, 要以感性的東西為主, 但不能雜亂無章。 教學時要注意知識的順序性, 即由近及遠, 由淺入深, 由簡單到複雜, 由具體到抽象, 由已知到未知。 順序化的知識有利於幼兒形成條理性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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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的科學性是指傳授給幼兒的知識, 必須是正確的, 可靠的, 要為幼兒今後樹立科學的世界觀奠定基礎。 知識的教育性是指傳授給幼兒的知識要健康, 使幼兒在獲得知識的同時能發展良好的道德情感和審美情操, 形成對周圍事物的正確態度。 向幼兒傳授知識時, 教師還必須注意地區季節的特點以及班級幼兒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