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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避孕藥的禁忌

1、有下列疾病患者應禁服避孕藥:患有急性肝炎、腎炎、心臟病、高血壓、惡性腫瘤、良性乳☆禁☆房腫塊、子宮肌瘤;乳腺癌、生☆禁☆殖☆禁☆器癌及其他任何癌症;舒張壓在12kPa以上,嚴重頭痛;糖尿病、癲癇、精神病及血栓栓塞性疾病(如腦血栓、心肌梗塞、脈管炎者),禁忌服用避孕藥;有糖尿病家族史,哺乳期、大手術前後、腿和肺部有血管阻塞,懷疑已經懷孕或者以前懷孕時患過黃疸病者,不宜服用避孕藥;40歲以上的婦女,生育後孩子不滿兩周歲及有吸煙、飲酒嗜好的婦女,應慎重服用女性口服避孕藥.

2、各種避孕藥的劑量、用法不同,用前要看清說明書,切勿將長效藥物當短效而連續服用,以免肝功能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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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口服避孕藥年限:短效避孕藥可連服6~7年,長效避孕藥可連服3~4年,如需長期服用,應定期檢查身體.

4、對要求生育婦女服藥的特殊要求:欲懷孕的婦女用避孕藥時,應停藥6個月以後方可懷孕,否則對胎兒有影響.

5、避孕藥物的保管:有些避孕藥物主要成分在糖衣上,應保存在乾燥處,以防受潮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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