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口服(第二代)避孕藥期間懷孕——最好不要因為口服藥物已對宮內環境造成影響, 很有可能會使胚胎受到損傷。
如果孕婦本人要求繼續妊娠, 應于妊娠6~8周時取絨毛組織進行染色體檢查;孕婦在16~20周行羊水穿刺術, 抽取羊水進行羊水細胞的染色體檢查。 同時尚需動態觀察母體血中的甲胎蛋白的含量, 注意b超下的胎兒大體形態和內臟結構是否異常, 一旦發現異常應及時終止妊娠, 以免缺陷兒的出生。
此外, 長期使(第二代)用口服避孕藥在計劃懷孕時, 以停藥(3~6)個月后再受孕為妥。
在口服第三代避孕藥期間懷孕——可以要大規模的流行病學調查研究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