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腎炎又叫慢性腎小球腎炎, 臨床表現有蛋白尿、水腫、高血壓。 腎功能低下者尤其應該注意。 慢性腎炎病程較長, 合併妊娠並不少見。 懷孕後, 腎臟負擔加重, 上述症狀容易出現, 患者常常覺得精神萎靡、四肢乏力、頭暈和視力障礙等, 重者可出現慢性腎功能衰竭和尿毒癥。
由於妊娠增加了腎臟負擔, 容易併發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往往加重腎臟損害。 如果是腎炎非活動期, 僅表現單純有少量蛋白尿, 不伴血壓增高者, 妊娠可以不加重腎臟損害。
根據腎炎病變的程度不同, 對胎兒的發育亦有不同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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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 患腎炎的婦女能否懷孕, 可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慢性腎炎伴有血壓增高的婦女, 不宜懷孕。
懷孕後約有75%的患者併發重度妊娠高血綜合征, 早產及死胎發生率極高。 當腎炎孕婦發生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時, 引起先兆子癇和子癇, 此時血壓上升很高並伴有頭痛、眼花、噁心、嘔吐, 甚至抽搐等。 子癇對孕婦和胎兒的生命威脅很大。 此時除積極醫治外, 常常要終止妊娠, 以減輕心腎負擔。
二、慢性賢炎如果腎功能未恢復正常者。
尿蛋白量增多, 達“++”→“+++”, 血中尿素氮或肌酐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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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患慢性腎炎的婦女, 如果腎功能已基本正常。
尿蛋白少量(微量或“+”), 且一段時間的穩定期, 可以懷孕。 但應注意休息, 增加營養, 多吃含有蛋白質的食物, 補充足量維生素, 飲食宜淡, 不宜過鹹。 注意增加身體抵抗力, 避免各種感染, 定期檢查腎功能。 每次產前檢查都要察視浮腫、體重增加情況, 測血壓, 檢查尿蛋白等。 僅有少量蛋白尿而不伴有血壓增高者, 孕期加強保健, 精心監護, 妊娠結局一般是良好的。
如果已經確認是慢性腎炎, 一次妊娠後最好做絕育手術。 即使第一胎不幸夭折, 也不要冒險再次懷孕。 臨床已經證明, 每懷孕一次, 都會使腎炎病情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