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降低對生活、對工作、對他人的期待時, 我們常常容易跟幸福邂逅。
人對痛苦的體驗比較深刻,
對幸福這樣的心理體驗就有些膚淺。
也許有人說她曾經幸福過,
不過在幸福的時刻並沒有那麼多的幸福感,
只是在失去的時候才感覺那已經是相當的幸福了。
如果用花兒來象徵著幸福,
你立即發現幸福的寓意是因人不同的,
正如花有千樣紅,
萬種態,
不同的人對幸福有不同的期待,
對幸福有不同的理解。
花的另一個寓意是幸福只是生命中燦爛的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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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降低對生活、對工作、對他人的期待時, 我們常常容易跟幸福邂逅。 當我們假定自己是幸福的, 並用幸福的眼光去看待一切的時候, 哪怕坐在黃連樹下, 也會因為自己還在感覺, 還有呼吸和心跳, 還在觀察這個值得珍惜的世界, 所以心身依然處在幸福中。 那麼, 如果一個人總是感覺不幸福, 並不是什麼事, 什麼工作, 什麼人, 什麼制度讓她不幸福, 而是她缺少感覺幸福的心理能力。
其實, 對幸福的感覺是一種心理能力。 真正的幸福感是誰也拿不走的, 那是人對世界、對人類和對自己所持的一種態度。 讓自己的內心充滿自信、滿足、博愛, 我們就創造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