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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勳:聰明的父母不會讓孩子“東施效顰”

很多父母的煩惱來自於把自己對個性的評價投注到跟孩子的關係中, 在孩子身上尋找那些自己不接受的東西, 擔心孩子會有自己不喜歡的某些個性特徵。

往往是這樣, 越擔心的事情越可能成為現實, 因為擔心本身可能存在一種心理驅動力, 並緩慢地變成真實。 其實, 正是這位母親過度的關注, 並試圖糾正孩子的行為強化了孩子類似的心理特徵, 孩子在一種標籤下生活, 就會用自我求證的方式發展出糟糕的個性來。

成人關注孩子的眼睛, 就像在黑屋子裡用一支微弱的蠟燭去照, 只能看見被我們的關注所照亮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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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東西並不是孩子的全部。 相反, 由於這樣的照亮會讓孩子對自己的感覺被修正、歪曲, 他會被自己為父母照亮的部分所制約, 變得不自由起來。 本來性格應該隨著成長而變化流動, 被關照著就會不自由了, 固化了, 結果孩子就被這樣“建構”了。 其實, 我們轉個角度, 用關注去照亮另一面, 孩子很快就會忘掉他是這樣的, 而變得那樣, 變得對孩子的成長更有益。

如果父母希望孩子自己決定, 可以換一種方式來強化孩子, 經常誇獎孩子喜歡作決定, 並且孩子一旦作決定, 總是很快地接受和贊同, 並分享快樂, 慢慢地, 孩子就會喜歡作決定了。 這裡有兩個原則:

1 不要評論孩子所作決定的好壞, 先誇獎他作決定的行為

2 孩子的決定可能錯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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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不要馬上糾正, 要等一等, 問問孩子還有別的方法嗎。

有時候也可以讓孩子體驗失敗, 提高他對決定的判斷力, 鼓勵他作新的更好的決定。 母親可能會說, “孩子從不作決定我怎麼可以表揚他呢?”不, 孩子說“媽媽喜歡我就喜歡”就是在作決定, 這是一個“狡猾”的決定, 是不用承擔責任、不會遭致批評的決定。 對這位母親來說, 如果你覺得孩子沒有作決定, 可能是你被孩子矇騙了。 小孩子無處不在作決定, 只是你不覺得那是決定而已。

我個人認為更深的問題是人的觀念, 由於我們的文化認同某些性格特徵, 父母就期望自己的孩子養成那樣的個性。 個性的形成有很多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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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選擇基因性格論, 而不選擇社會性格論, 那麼在自然狀態下一棵梨樹很難結出蘋果來。 當然, 我們會想到嫁接, 嫁接雖然可以結出與蘋果類似的東西, 但也不叫蘋果, 而是蘋果梨。

一個孩子的心理、性格是否發展健康, 並不在於是什麼樣, 而在於對自己個性的接納程度, 接納程度決定著孩子對自己的滿意度。 從你的行為看, 不管動機是多麼的想對孩子好, 行為的結果是製造孩子對自己的不接納、不喜歡。 孩子由此產生的自我衝突有可能在他整個一生都餘恨綿綿, 有時還伴隨一種深層的自我缺陷感。

其實很多孩子對社會的不適應是文化造成的, 我們過於強調一種文化觀念, 而忽視我們需要與更多的文化觀念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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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看來, 在一個社會人群中, 需要不同個性的人有機構成一個整體, 即使牽制也是互補。 如果大家個性都高度一致, 社會不僅單調而且瘋狂。 看看“文化大革命”, 德國二戰前的社會, 就可以理解。 我們的社會需要不同性格的人, 正如機器上需要不同的零件, 每種性格對社會都是重要的。 遺憾的是, 我們的主流社會是否對每種個性都有積極的認同?是否提供了適合不同個性的孩子生長的社會環境呢?

當一個社會不能理性對待不同個性的時候, 父母為孩子擔心, 想讓孩子東施效顰是可以理解和同情的。 不過, 聰明的父母知道不喜歡孩子的天賦個性, 等於逆水行船, 喜歡孩子的天賦個性是順水推舟。 接受並喜歡孩子的個性可以幫助孩子完成自我認同並積極上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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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比主流文化認同的完美個性者更傑出與成功。

我們看到, 沒有哪個高智商、高度成功者、統治者是特別外向、開朗、熱情的;相反, 主導社會生活、文化、政治的那一群人大多都是內斂、沉穩、複雜的。 我們要正確解讀主流文化對孩子個性與行為的要求, 讓孩子在集體生活中學習適用的行為與言語的交往技術, 而不是片面的期望孩子改變自己的性格。 父母積極認同孩子的個性, 同時又幫助孩子學習生活中的社交技能, 這樣的教育可以讓孩子避免陷入對自己的否定, 他的內心會協調、平和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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