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開複育兒的五“要”:
一、要教孩子“自己想辦法”。 從小讓孩子自己去解決自己的事務。 要讓他們明白, 任何人都別想推卸責任, 讓別人替他們預先規劃或收拾殘局。 要讓他們在失敗中學習, 不要什麼都幫孩子做。 可以幫助孩子分析失敗的過程, 幫助他們更好地自省, 可以告訴他你會怎麼做, 以提高孩子的判斷力。
二、要把選擇權留給孩子, 讓孩子成為自己的主人。 雖然你很確定該怎麼做, 但是你應該給孩子一個選擇的機會, 讓他學習獨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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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培養孩子的責任心。 多指導, 少批評。 臺灣作家劉墉說:“以前我也對兒子的事安排得面面俱到, 但後來我發現這其實培養了他做事不負責任的習慣。 而且父母的過度包辦, 也讓孩子變得沒有禮貌、不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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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培養孩子的好奇心, 不要什麼都教他們。 讓他自己去試, 失敗也沒關係。
五、要信任孩子。 信任比懲罰更能夠激起責任心。 在微軟亞洲研究院中, 童欣以凡事負責而聞名。 他小時候在學校犯錯後, 他的媽媽甚至沒有一句責備的話。 “這件事情已經過去了。 ”她的媽媽會看著兒子驚恐的眼睛, 語氣溫和地說:“你過去是一個好孩子, 以後還會是一個好孩子。 ”童欣後來回憶說:“那個晚上, 媽媽給了我最好的禮物, 讓我一輩子都受用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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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開複育兒的五“不要”
一、不要用太多規矩限制孩子的自由, 要讓孩子去做他自己喜歡做的事, 讓他們有一片發揮的天地。 如果你有顧慮, 可以用“共同決定”的方法引導他。 例如, 孩子喜歡玩電腦, 你最好不要說“不准玩電腦”, 而應該告訴他, 如果你的成績足夠好, 或是功課做完了, 就可以玩電腦, 但是一周只能玩兩個小時。 應該把每一個“否定”變成“機會”, 把自主權從你身上轉移到孩子身上。 這樣不但能培養孩子的獨立性, 也會讓孩子為了自己的興趣而更加努力地做那些“必須做”的事。
二、不要懲罰失敗。 可以懲罰懶惰、依賴、逃避、不負責任等不良行為, 但是不要懲罰失敗。 失敗是幫助人進步的必要的學習過程, 懲罰失敗可能會挫傷孩子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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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要說教。 如果孩子相信了你的說教, 他可能會失去判斷力;如果孩子不相信說教, 他可能會叛逆, 或不信任你。
四、不要生活上凡事都包辦代替, 應放手讓孩子自己做事情。 這除了可以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以外, 也可以增加他們的責任感和自信。
五、不要過多地插手孩子的事務, 剝奪孩子自己的選擇權。 不要想當然地認為自己為孩子安排的路才是通向成功的唯一選擇。 不要什麼事情都說“不”, 應該給孩子自主選擇的機會。
只要真正的掌握了合適的家庭教育形式, 並採取正確的教育方法, 那麼我們的孩子就一定會有不一樣的風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