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表現為嗜睡、拒乳、肌張力減退、擁抱反射減弱或消失等抑制症狀, 也有表現為呼吸暫停、心動過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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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黃疸症狀-痙攣期
表現為痙攣、肌張力增高、尖叫、眼球震顫、呼吸困難、驚厥或角弓反張等興奮症狀, 早產兒的痙攣等症狀可以不明顯, 經治療倖存患兒1-2天后進入恢復期。
三、核黃疸症狀-恢復期
先是吸吮和反應逐漸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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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黃疸症狀-後遺症期
一般在生後2個月-6月出現, 表現為四肢不自主活動, 頭軀幹扭轉, 眼球上轉困難或斜視, 聽覺障礙, 牙釉質發育不全, 哭鬧不安, 智力落後, 最終發展為手足徐動型腦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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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核黃疸的治療
治療原則:
1、降低血清未結合膽紅素。
2、熱量及液體供給。
3、避免使用與膽紅素競爭葡萄糖醛山轉移梅或白蛋白結合位點的藥物。
4、光療。
5、換血療法。
6、加強護理, 預防併發症。
用藥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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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黃疸早期以降低血清未結合膽紅素為主, 可靜脈補液供給熱量, 另靜滴白蛋白或血漿、地塞米松, 口服苯巴比妥、尼可刹米、10%活性炭溶液、瓊脂等, 光療、輸血。
2、重型病例除上述治療外, 可換血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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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核黃疸後遺症
核黃疸後的患兒多數為手足徐動型腦癱。 由於腦基底核等部位神經細胞的變性、壞死, 患兒出現錐體外系受損症狀或體征, 及不同程度的智力減退, 主要表現為四肢不自主的、無目的, 不協調的動作, 緊張時加重;顏面肌肉、發音、構音器官也受累, 表現流口水, 咀嚼困難, 語言障礙;聽力失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