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 一般老百姓總缺乏金融意識, 這一方面是客觀原因、造成的, 人們手裡沒錢, 即使有點錢也微不足道, 同時, 想讓錢“活”, 除了儲蓄也很少有其他管道;另一方面, 我們長期生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 收入除了是自己的勞動所得外, 我們根本不知道還有什麼別的賺錢門道, 更想不到錢還能生錢。 改一、革開放快2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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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立金融意識, 從大的方面看, 可以把散存於各家各戶的錢集中起來用於社會經濟建設, 發展生產力, 從而提高全社會的經濟發展水準和人民生活水準;從小的方面說, 可以保證自己的錢不會貶值, 並爭取增值。 我們知道,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 存在一定的通貨膨脹率是不可避免的, 你手裡有1萬元, 如果不動, 1年以後只值八千多或九千多了;而假如進入金融投資領域, 過IO年後這1萬元至少可以翻一番。 倘若是10萬元本金, 10年後就是20萬, 能不動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