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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使用語言

語言不只是發音準確、語法無誤就算正確, 語言是向對方說話, 所謂正確使用語言, 是指必須能正確反映自己和對方的關系。

粗野的語言是對對方人格的不尊重。 尊重對方的人格, 信賴對方, 就要使用適當的語言去交談。

滿5歲的孩子日漸意識到互相幫助, 友好相處。 這時, 必須在日常生活中對他們進行尊重對方人格、信賴朋友的教育。 不允許因自己身體強壯就施展暴力。 也不允許引對方老實就肆意侮辱。 也不能因對方在某些方面能力弱, 就瞧不起人家。 孩子是在人的相互交往中學習語言的, 如能在一定程度上運用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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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能用語言調整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了。 過了5歲, 多少能自由使用語言的孩子, 就要教他們運用平等而文明的語言說話, 并在孩子們中間建立一般性的平等關系。

為此, 老師自己必須始終尊重孩子的人格, 而且要用語言來表達。 必須在待人接物方面習慣說“謝謝”, 不小心踩了別人的腳要道聲“對不起”, 不能沒有反應。 早晨見面說“早安”, 回家時說“再見”。 不只是走走形式, 而是要表示出對人的尊重。 所以, 當老師對孩子們說這些話的時候, 或孩子向老師說這些話的時候, 都必須表現出愉快和尊重的情感。

那種以為聽聽廣播員的標準播音就可以學到正確語言的看法, 是非常錯誤的。 掛在墻壁上的播音喇叭播出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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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是一種音調, 不是人和人之間的關系。 按照標準語教孩子說話并不是語言教育。 在一般使用方言的場合卻用標準語的敬語去說話, 就是抬高對方的地位, 不是表現朋友之間相互信任的語言, 有時甚至是一種偽善的表現。 所以首先應該讓孩子學會當地通用的親切語言, 如果方言能準確表達思想時, 就應該用方言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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