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急性疾病
對正患有發熱、特別是有高熱的人, 或伴有明顯的全身不適的急性症狀時, 應暫緩接種疫苗, 以免接種後加劇發熱性疾病, 且有可能錯把發熱性疾病的症狀當作疫苗的反應而阻礙了以後的免疫。
急性傳染病的潛伏期、前驅期、發病期及恢復期(一般指病後一個月內)接種疫苗, 有可能誘發、加重原有病情。 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亦需推遲接種, 待好轉後補種。 一周內嚴重腹瀉的病人, 暫緩服用脊髓灰質炎疫苗。
二、過敏性體質
有過敏性體質的人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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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免疫功能改變
一般來說, 活病毒疫苗不宜應用于以下人群:1、免疫缺陷症, 如聯合性免疫缺陷症、無丙種球蛋白血症或低丙種球蛋白血症;2、白血病、淋巴瘤、霍奇金病、惡性腫瘤病人;3、由藥物引起的免疫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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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最近注射過丙種球蛋白者, 應推遲麻疹、腮腺炎、水痘疫苗的注射至少4周。
四、既往接種後有嚴重不良反應者
既往接種後發生過敏反應、虛脫或休克、腦炎(或腦病)、非熱性驚厥史的兒童不再接種以後數劑同種疫苗。 需要連續接種的疫苗(如百白破疫苗), 如果前一次接種引起嚴重反應, 則不應繼續接種。 百白破疫苗免疫後出現以下一種情況者, 即應停止隨後的百白破疫苗接種, 如虛脫、休克、持續性尖叫、高熱、驚厥、嚴重的意識改變、全身或局部神經症狀、過敏反應、血小板減少或溶血性貧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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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神經系統疾患
凡患有神經系統疾患, 如癲癇、腦病、癔症、腦炎後遺症, 抽搐、驚厥等疾患不要接種乙腦疫苗、A群流腦多糖疫苗;絕對不能接種含有百日咳抗原的製劑。
六、重症慢性病患者
如活動性肺結核、心臟代償功能不全、急慢性腎臟病變、糖尿病、高血壓、肝硬化、血液系統疾病、活動性風濕病、嚴重化膿性皮膚病的病人, 接種疫苗後可能加重原有病情或使反應加重, 應暫緩接種或慎種。 對患有上述疾病, 目前病情已長期穩定, 可以接種反應較小的疫苗, 如麻疹疫苗、脊髓灰質炎疫苗、乙肝疫苗等。
七、妊娠
由於理論上有危害胎兒的可能性, 孕婦的預防接種應慎重, 小劑量的水溶性抗原可導致胎體產生免疫耐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