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懷孕中期開始, 孕婦就應該感覺到胎動, 胎動也是監測胎兒情況簡單實用的方法。 特別是妊娠 晚期尤為必要。 孕婦每日早、中、晚在固定的時間自己數胎動各1小時, 將3次胎動數相加乘以4, 就是12小時的胎動。 正常情況下, 胎動應為每小時3~5次或每12小時30次以上。 如果胎動不足20次, 以及1小時胎動數少於3次時, 都提示胎兒處於危險狀態, 胎動完全消失後最多至48小時可以發生胎兒死亡。 所以, 孕婦應自妊娠晚期起, 堅持數胎動並作記錄。 雖然對於每個孕婦來說, 數胎動並不困難,但是就是由於不能堅持或不瞭解這樣做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