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家庭有兩個孩子, 因為照顧不過來, 會把大孩子放在老人家裡, 等到孩子長大一些的時候(一般懸上幼稚園的年齡)再接回來。 可是這種情況下, 一直留在家裡的孩子往往會對接回來的孩子產生戒備心。 而接回來的孩子由於陌生感, 無法很快融人家庭。 當一段時間後, 兩個孩子會意識到彼此的競爭關係, 而開始激烈的爭鬥。 而父母即使用盡訓斥、打罵等種種方法也無法解決。 而在孩子的立場上, 這種爭鬥的情況卻是出於他們保護自己的天性, 是正常而合理的。
Advertisiment
另外, 如果媽媽由於再次生育而辭職的話, 也會發生類似的情況。 大孩子好容易可以和媽媽在一起了, 會希望自己能夠獨佔媽媽, 而小的孩子也希望自己在媽媽的懷裡, 爭鬥就會頻繁發生。
父母要接受家裡的孩子可能發生爭鬥的現實。 首先, 父母不應偏袒更符合父母心意的孩子, 雖然表面上孩子的行為是正確的, 但是不合父母心意的孩子, 可能是由於感覺到自己會被父母所排斥, 才不會如實表達的。
所以當孩子之間發生爭議時, 父母不應該介入其中, 評判誰對誰錯。
Advertisiment
Advertisiment
兩個孩子都需要充分的關心, 所以父母不要表現出偏袒的態度, 應該努力做到一視同仁。 而且愛是有優先順序的, 應該努力先讓大孩子感覺到自己是被父母愛的。 愛的程度是相同的, 但是要有先後順序。 這樣, 當大孩子感覺到父母對自己的愛, 就會讓著弟弟或妹妹。
有時兩個孩子吵嘴或打架時, 可以用這樣的話來安慰大孩子:“弟弟(妹妹)讓你感覺很煩吧?”這樣大孩子會覺得父母是理解自己的, 心裡就會寬慰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