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下手頭所有的事和心中一切無關的想法, 未必要多麼嚴肅, 但一定要認真, 全身心地去做, 否則, 孩子們會覺得你並沒有太把他當回事, 這是評價的前提。
2.要推心置腹, 把你最真實的想法對他解釋清楚, 也要傾聽他內心最真實的想法, 從中找到一個最佳的結合點作為評價的標準, 而他內心的真實想法, 也是評價依據的重要組成部分, 只有做到這一條, 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證評價的正確性。
3.要客觀實際, 實事求是, 千萬別求全責備。 評價標準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不但要考慮到孩子的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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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評價一定要和分析指導結合起來。 單純的評價, 無論其效果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 主要是對孩子們的心理和情緒發生作用, 真正要收到實效, 必須有分析指導, 例如你評價孩子的成績時, 和他一起分析一下還有多少潛力可挖掘, 而且分析本身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削減評價的負面影響。
5.如果你把評價權適當地放給他自己, 也就是讓他把批評與自我批評結合起來, 與孩子在評價中磨合, 在磨合中評價, 那效果會好很多;如果能把評價與祝福、激勵(但未必要獎勵)、期待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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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有一個長期的、系統的、全面的評價機制, 不要即事評價, 也不要事事評價, 更不要隨意地改變評價的標準.免得孩子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