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深索中學習與成長,“缺點”或“錯誤”伴隨著孩子成長、成熟的過程。 成-年-人往往對孩子知之過少, 因此要慎用獎勵或懲罰;必須使用時, 所選擇的具體方式應具有意義和效果, 只有真正愛護並充分理解孩子, 才能正確運用獎勵與懲罰。
在對孩子進行必要的懲罰時, 應注意以下幾點:
1.懲罰要溫和。 要尊重孩子的權利、獨立的人格, 不得傷害肉體和心理;不得使用貶低孩子才幹、人品或威脅打罵孩子的言行;要調整好自我情緒, 保持平和的心態, 採用適度的語言和行動。
2.懲罰要適度。 家長可商定出一些不同強度的懲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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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懲罰要明理。 讓孩子知道受罰的原因和應有的正確行為, 說理要淺顯具體, 要就事論事, 針對受罰行為, 不要聯繫孩子過去發生的行為算總帳。
懲罰的具體方式:
1.用語言、態度表示對其錯誤行為的不滿意。
2.短時停止活動, 讓其坐在規定的椅子上, 罰坐幾十秒到幾分鐘, 可用鬧鐘計時, 規定時間一到, 處罰即停止, 罰坐期間暫不要理他。
3.取消某種活動一次, 如停看電視或停騎童車一次, 讓其體會犯錯給自己帶來的不利。
4.如孩子因不愛惜, 損壞了物品, 可取消原定購物或娛樂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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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的具體方法:
1.用語言讚揚孩子的正確行為。
2.用關愛孩子的行為, 如擁抱、撫摸、拍打孩子身體的行動作獎勵。
3.用孩子喜愛的活動, 如講故事、郊遊等作獎勵。
4.以滿足孩子一個心願, 如選購一本書或一件玩具作獎勵。
5.以“信任”作獎勵, 交給孩子一項具體任務, 表示相信他(她)能完成, 待孩子完成後, 及時給以肯定。
6.把勞動作為獎勵, 如分配孩子做一件家務勞動使孩子覺得自己長大了, 可以幫助家裡做事了。
在實施獎勵時要注意兩點:少用實物獎勵, 更忌用貴重物品獎勵;不濫用獎勵, 要讓孩子體會到只有經過努力, 有了進步或表現很好, 才能獲得獎勵。